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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溪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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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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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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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2-28 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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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4年兰溪市医疗保障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兰溪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兰溪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兰溪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兰溪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兰溪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兰溪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兰溪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兰溪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兰溪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4年兰溪市医疗保障局部门预算表

(一)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金华市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医疗保障相关政策和规划、标准。

2.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建立全市统一的医疗保障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3.组织制定并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承担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4.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支付标准和收费等政策,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5.制定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6.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7.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9.职能转变。深化全市医疗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推进全市统一的“智慧医保”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加强医保与分级诊疗、价格、控费、签约服务等政策衔接,发挥医保杠杆作用、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价格形成机制,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进一步提高医保资金使用绩效,确保实现医保资金可负担、能持续。

10.与市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三医联动”改革和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加快推进医保与医疗、医药数据互联互通,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兰溪市医疗保障局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所属事业单位兰溪市医疗保障中心预算。

二、2024年兰溪市医疗保障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兰溪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兰溪市医疗保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和保障支出。兰溪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2208.12万元。

(二)关于兰溪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兰溪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收入预算2208.1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89.36万元,增长9.38%,主要是2024年项目支出的增加。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08.12万元(上年结转0.02万元),占100.00%。
  (三)关于兰溪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兰溪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收入预算2208.1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89.36万元,增长9.38%,主要是2024年项目支出的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71.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28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635.08万元,占28.8%;日常公用支出77.24万元,占3.5%;项目支出1495.80万元,占67.7%。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兰溪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兰溪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208.1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2208.12万元。

(五)关于兰溪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兰溪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收入预算2208.1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89.36万元,增长9.38%,主要是2024年项目支出的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15万元,占3.6%;卫生健康支出2071.69万元,占93.8%;住房保障支出56.28万元,占2.5%。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0.5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的开支。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3.0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6.5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1.6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5)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2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6)2101501行政运行449.7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行政运行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7)2101504信息化建设223.54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化建设、开发、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支出。

(8)2101550事业运行101.2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9)2101599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272.26万元,主要用于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经费。

(10)2210201住房公积金56.2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兰溪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兰溪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12.3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35.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77.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兰溪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兰溪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兰溪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00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兰溪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兰溪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兰溪市医疗保障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兰溪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兰溪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00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兰溪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兰溪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2023年执行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九)关于兰溪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兰溪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 0.00%,具体如下:

1.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外省市人员来我市考察、调研、交流等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参公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请删除)。

2024年兰溪市医疗保障局等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5.0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7.2万元,增加40.29%,主要是2024年工会福利费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兰溪市医疗保障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2.26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兰溪市医疗保障局所属各预算单位无公务用车车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兰溪市医疗保障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6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1495.80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8.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医疗保障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开发、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兰溪市医疗保障局汇总).xls

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说明(兰溪市医疗保障局本级).docx

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兰溪市医疗保障局本级).xls

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说明(兰溪市医疗保障中心).docx

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兰溪市医疗保障中心).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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