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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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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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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溪市梅江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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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江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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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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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梅江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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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2-28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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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梅江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4年兰溪市梅江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兰溪市梅江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兰溪市梅江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兰溪市梅江镇人民政府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兰溪市梅江镇人民政府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兰溪市梅江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兰溪市梅江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兰溪市梅江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兰溪市梅江镇人民政府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兰溪市梅江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4年兰溪市梅江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表

(一)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加强党的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推进村党建和单位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互联互动,统筹抓好辖区内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工作。

2.组织社会事务和公共服务。编制辖区内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方面相关政策,积极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完善村(社区)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公共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完善公共基础设施服务体系,推进各项公益事业发展。

3.实施综合管理。落实辖区内乡村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落实辖区内相关行政事务常态化管理。统筹协调区域内相关力量,协助做好监督检查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4.领导基层自治。领导村委会加强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组织居民和单位参与村建设和管理。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

5.维护安全稳定。承担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及气象灾害预警救援、安全生产监管等相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

6.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村治理,引导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村发展服务。

7.指导农业和农村工作。进一步强化对辖区内农业和农村工作的牵头和指导。强化和提升辖区内“三农”服务能力,完善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推动实施辖区内科技兴农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

8.推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落实村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编制辖区经济发展规划,参与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指导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优化,配合做好城市、乡村的有机更新。转变传统的服务经济发展方式,重点做好采集企业信息、促进项目发展、服务驻区企业、优化投资环境等工作,营造适宜的经济发展环境,因地制宜开展区域特色经济组织工作,推动辖区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兰溪市梅江镇人民政府预算包括:本级预算、所属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综合信息指挥室、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和农村办公室、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财政所、便民服务中心预算。

二、2024年兰溪市梅江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兰溪市梅江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兰溪市梅江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兰溪市梅江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支总预算3376.46万元。

(二)关于兰溪市梅江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兰溪市梅江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入预算3376.4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942.31万元,下降21.82%,主要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减少。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76.46万元(上年结转900.00万元),占100.0%;政府性基金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占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0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占0.0%;专户资金0.00万元,占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

  (三)关于兰溪市梅江镇人民政府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兰溪市梅江镇人民政府2024年支出预算3376.4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146.2万元,下降48.23%,主要是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81.28万元、外交支出0.00万元、国防支出0.0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00万元、教育支出0.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0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8.5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0.0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0.1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00.00万元、农林水支出1000.3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0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0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万元、金融支出0.0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6.19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00万元、预备费0.00万元、其他支出0.00万元、转移性支出0.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0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00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0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631.82万元,占48.3%;日常公用支出186.92万元,占5.5%;项目支出1557.72万元,占46.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兰溪市梅江镇人民政府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兰溪市梅江镇人民政府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376.4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3376.46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0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81.28万元、外交支出0.00万元、国防支出0.0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00万元、教育支出0.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0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8.5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0.1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00.00万元、农林水支出1000.3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0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0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万元、金融支出0.0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6.19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00万元、预备费0.00万元、其他支出0.00万元、转移性支出0.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0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00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00万元。

(五)关于兰溪市梅江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兰溪市梅江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376.4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146.2万元,下48.23%主要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81.28万元,占29.1%;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0.0%;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0.0%;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0.0%;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0.0%;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0.00万元,占0.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8.55万元,占8.0%;卫生健康(类)支出60.14万元,占1.8%;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0.0%;城乡社区(类)支出900.00万元,占26.7%;农林水(类)支出1000.30万元,占29.6%;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0.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0.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0.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住房保障(类)支出146.19万元,占4.3%;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0.0%;预备费0.00万元,占0.0%;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0.0%;转移性支出(类)0.00万元,占0.0%;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0.0%;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0.0%;债务发行费用(类)支出0.00万元,占0.0%。

3.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956.76万元,主要用于镇政府行政编制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4.52万元,主要用于镇政府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20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5.1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3.4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28.3万元,主要用于镇政府行政事业编制的基本养老保险经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64.15万元,主要用于镇政府行政事业编制的年金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67.42万元,主要用于镇政府公益性各位人员经费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42.93万元主要用于镇政府行政编制的人员医疗保险经费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7.21万元,主要用于镇政府事业编制的人员医疗保险经费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90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454.52万元,主要用于镇政府事业编制的基本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5.2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385.86万元,主要用于对各行政村主职干部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工资补助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154.6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46.19万元,主要用于镇政府行政事业编制的住房公积金经费支出。

    (六)关于兰溪市梅江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兰溪市梅江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18.7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31.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86.92万元,主要包括:电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兰溪市梅江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4089.54万元

(八)关于兰溪市梅江镇人民政府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兰溪市梅江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兰溪市梅江镇人民政府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5万元,上年预算数一致。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用于接待招商引资客商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统一由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支付。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兰溪市梅江镇人民政府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6.9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01.52万元,增长118.88%,主要是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及在编人员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兰溪市梅江镇人民政府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兰溪市梅江镇人民政府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兰溪市梅江镇人民政府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1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3376.46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镇政府行政编制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镇政府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镇政府行政事业编制的基本养老保险经费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镇政府行政事业编制的年金经费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镇政府公益性各位人员经费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镇政府行政编制的人员医疗保险经费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镇政府事业编制的人员医疗保险经费支出。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用于镇政府事业编制的基本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用于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用于对各行政村主职干部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工资补助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用于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用于镇政府行政事业编制的住房公积金经费支出。

梅江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市县))_.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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