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财政信息 > 部门预算
  • 信息索引号:

    11330781753975656W/2024-107989

  • 主题分类:

  • 体裁分类:

  • 文件名称:

  • 信息名称:

    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汇总)

  • 发布机构:

    市人力社保局

  • 发文字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信息有效性:

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汇总)
点击关闭详细目录信息

发布时间: 2024-02-28 15:52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部门预算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4年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四)关于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4年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表

(一)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相关政策、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领域的统计工作。

2.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就业失业的预测预警、监测分析制度。完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负责全市技工院校毕业生就业的管理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家庭服务业发展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

3.承担人才开发有关工作。协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才发展战略、规划和人才工作有关重要政策措施,指导和协调全市人才选拔、培养、引进等人才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综合管理,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负责技能人才队伍综合管理,推进技工院校建设,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负责人才国际交流合作有关工作。

4.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工作。拟订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和标准,依法对其基金进行监督,提高统筹层次。组织拟订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及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审核相应基金预决算。组织实施基金安全预测预警分析,拟订应对措施,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管理所属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完善相应服务体系建设。

5.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企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收入分配、福利和退休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综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编外人员、国有企业人员人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等人事制度改革。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和评比达标工作。牵头统筹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相关待遇工作。            

6.统筹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制定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制定完善工时制度和职工休假制度,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受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8.职能转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以创业带动就业,完善收入分配体制机制,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和更体面劳动。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破除人力资源开发体制机制障碍,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统领,加强整体谋划、系统设计和改革落地,强化人力社保管理信息化支撑,提供优质公共服务,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所属3个参公事业单位和2个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的预算。

纳入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行政)、兰溪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参公事业单位)、兰溪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参公事业单位)、兰溪市就业和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参公事业单位)、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兰溪市工伤认定调查中心(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

二、2024年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8150.9640万元。

(二)关于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收入预算8150.964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08.6439万元,增长2.63%,主要是增加在编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标准调整增加了日常公用经费。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150.9640万元(上年结转540.2494万元),占100.00%。  (三)关于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支出预算8150.964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08.6439万元,增长2.63%,主要是增加在编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标准调整增加了日常公用经费。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31.56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8.52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0.881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607.9815万元,占32.00%;日常公用支出297.9131万元,占3.65%;项目支出5245.0694万元,占64.35%。

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

(四)关于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150.9640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8150.964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31.56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8.52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0.8815万元。

(五)关于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150.964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08.6439万元,增长2.63%,主要是增加在编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标准调整增加了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31.5607万元,占96.08%;卫生健康支出98.5218万元,占1.21%;住房保障支出220.8815万元,占2.71%。

3.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8.841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部门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3.8000万元,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部门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1225.000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关系和维权(项)12.0000万元,主要用于劳动关系和维权事务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30.489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202.1200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6.585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部门(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部门)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0.840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事业身份退休人员活动经费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10.1800万元,主要是用于机关事业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部门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05.0901万元,主要是用于机关事业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部门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1802.1494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4.4660万元,主要用于我部门1名事业退休人员丧葬抚恤金的发放。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90.835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部门(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部门)的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7.686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身份人员医疗保险缴费的经费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20.881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05.894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607.98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297.91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八)关于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3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6300万元,下降2.15%,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主要原因是控制经费支出,严格按预算执行。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3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6300万元,下降2.15%。主要用于接待接待业务单位来访、上级单位调研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经费控制。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控制经费支出,严格按预算执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控制经费支出,严格按预算执行。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兰溪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兰溪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兰溪市业和人才管理服务中心3家参公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76.028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77.8287万元,增长39.27%,主要是伙食补助费从人员经费调入机关运行经费及在编在职人员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24.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6.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88.0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2辆本单位只有使用权,归属权属于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2辆本单位只有使用权,归属权属于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2辆、其他用车1辆。0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9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5245.0694万元。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的支出,如金保工程、社会保障卡建设和运行维护、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等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关系和维权(项):反映的劳动关系和维权事务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指促进就业相关补助支出,主要用于一次性创业补贴、4050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企业吸收高校毕业就业社保补贴、企业稳岗补贴、委托招工引才业务费、创业就业宣传费用,企业用工监测费用等。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2024年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表








4.jpg5.jpg


6.jpg7.jpg8.bin.jpg9.jpg10.jpg10(2).jpg11.jpg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说明(兰溪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docx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说明(兰溪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docx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说明(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docx兰溪市就业和人才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docx兰溪市工伤认定调查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docx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说明(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