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81MB1733353L/2024-107983
兰溪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
兰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4-02-28 15:32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4年兰溪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兰溪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
总体说明
(二)关于兰溪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
明
(三)关于兰溪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
明
(四)关于兰溪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
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兰溪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
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兰溪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
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兰溪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
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兰溪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
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兰溪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4年兰溪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预算表
(一)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兰溪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负责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
4.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保障政策。
5.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
6.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革命烈士纪念设施和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兰溪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所属兰溪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兰溪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预算。
二、兰溪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兰溪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兰溪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兰溪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2024年收支总预算9084.25万元。
(二)关于兰溪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兰溪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2024年收入预算9084.2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455.15万元,下降4.77%,主要是财政缩减部分往年批复的项目预算。
其中:上年结转448万元,占4.9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636.26万元,占95.07%。
(三)关于兰溪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兰溪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2024年支出预算9084.2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455.15万元,下降4.77%,主要是财政缩减部分往年批复的项目预算。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13.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5.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23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99.97万元,占4.4%;日常公用支出45.84万元,占0.51%;项目支出8638.44万元,占95.09%。
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
(四)关于兰溪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兰溪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084.2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084.2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13.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5.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23万元。
(五)关于兰溪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兰溪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084.2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455.15万元,下降4.77%,主要是财政缩减部分往年批复的项目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813.86万元,占97.02%;卫生健康(类)支出235.16万元,占2.59%。住房保障(类)支出35.23万元,占0.39%。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0.3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人员活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8.85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4.43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5725.98万元,主要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及伤残补助费;三属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参战人员、参试人员、带病回乡生活困难退伍军人、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烈士子女等优抚对象定期生活费及优抚对象临时困难生活补助。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2618.33万元,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退役人员安置。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86.24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正常运转。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167.17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72.51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事务局业务经费。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8.3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5.1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1)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221.63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的医疗经费。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5.2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兰溪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兰溪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084.2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99.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公用经费45.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公务交通补贴5.92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2.1万元;公共交通费1.76万元;机要通信和应急公务用车经费1.5万元。
(七)关于兰溪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兰溪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八)关于兰溪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兰溪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兰溪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兰溪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2024 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1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0.5万元,下降13.89%,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5万元,下降33.33%。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其他县市来兰溪工作交流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执行率不高,财政控制缩减经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1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1万元,主要用于机要通信和应急公务用车经费0万元,和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公务出行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1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兰溪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7.1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7.82万元,增长40.50%,主要是行政运行经费比上年有所增长。
2.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兰溪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兰溪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1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兰溪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9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财政拨款8638.44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反映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2.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反映按规定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经费。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5.2024年度兰溪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预算公开表格.xls
附件4.2024年度兰溪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预算公开说明.docx
附件3.2024年度兰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本级)预算公开表格.xls
附件2.2024年度兰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本级)预算公开说明.docx
附件1.2024年度兰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汇总)预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