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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
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4-02-28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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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关于城乡建设、住房保障、房地产管理、建筑业管理、污水运维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相关行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2.组织编制我市城镇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我市城镇住房保障制度并指导实施,监督指导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负责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住房保障。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等相关工作。
3.组织编制全市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拟订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测绘、房地产估价与经纪、房屋使用安全、房屋白蚁防治等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地产、物业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房屋安全使用的监督管理和房产信息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企业、房地产估价与经纪机构的资质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对房地产业、物业管理行业、房地产估价与经纪行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4.组织编制建筑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工程检测等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筑业行业管理,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建筑业资质资格管理和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监督各类建筑市场制度、信用标准、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计价的贯彻执行。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制度和环境保护要求。组织推进建筑工业化、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及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
5.拟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含货物)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的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组织建筑业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指导企业开拓省外、国外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和开展工程劳务合作。
6.制定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落实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等行业管理规定。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和品牌工程创建工作。
7.参与编制市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中长期规划、管线综合规划和市区市政建设项目年度计划、管线年度建设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管线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管理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建设管理等工作,负责市政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
8.组织编制我市燃气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拟定燃气行业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燃气行业管理,监督管理燃气经营与服务等工作。
9.拟定村镇建设管理制度并指导实施,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和美丽乡村建设相关工作,指导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农房设计、危房改造、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等工作。
10.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11.组织编制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制度,负责指导监督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工作,指导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维工作和农村污水运维工作。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按照“两个高水平”建设目标,全面推进基础设施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建设,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保障,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和辐射力,高质量推进城乡环境整治,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加强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全面实施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稳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深入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牵头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继续精简、取消建设行业的办事事项,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所属市房地产管理处、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市乡镇建设处、市城镇生活污水运维管理站、市城建档案馆、兰溪市城中村改造服务中心等9个下属单位预算。
二、2024年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事业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56075.21万元。
(二)关于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收入预算56075.2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50830.44万元,下降47.55%,主要是本年项目比往年减少。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452.70万元(上年结转679.08万元),占59.7%;政府性基金收入22281.55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占39.7%;事业收入340.96万元,占0.6%。 (三)关于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支出预算56075.2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50830.44万元,下降47.55%,主要是本年项目比往年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32.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7.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4.0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000.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1220.74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15.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15.9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952.30万元,占5.3%;日常公用支出279.05万元,占0.5%;项目支出52843.85万元,占94.2%。
(四)关于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5734.2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33452.70万元、政府性基金22281.55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32.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7.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4.0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000.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1220.74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15.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74.94万元。
(五)关于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3452.7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8030.54万元,增长116.91%,主要是新增兰溪市城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等项目。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32.00万元,占0.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7.45万元,占0.9%;卫生健康(类)支出84.05万元,占0.3%;节能环保(类)支出1000.00万元,占3.0%;城乡社区(类)支出28939.19万元,占86.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215.06万元,占0.6%;住房保障(类)支出2774.94万元,占8.3%。
3.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历史名城与古迹(项)132万元,主要用于历史文化名城名村等方面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7.41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48万元,主要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79.31万元,主要用于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89.65主要用于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0.6万元主要用于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7.0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离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66.9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9)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1000万元,主要用于雨污分流项目。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事务371.3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506.05万元,主要用于建筑市场质量、安全、工程勘察设计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70.67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374.22万元,主要用于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方面的支出。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2637.23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4979.63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其他方面事务的支出。
(16)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建筑业(款)其他建筑业支出(项)215.06万元,主要用于我市建筑业扶持政策。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126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100万元,主要用于新建、改建、购买、租赁、维护和管理公共租赁住房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615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向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的住房租赁补贴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租赁住房(项)797万元,主要用于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方面的支出。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49.01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887.94万元,主要用于全市直管公房管理、维修养护、白蚁防治等方面的支出。
(六)关于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231.3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952.3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279.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2281.55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69050.39万元,下降75.60%,主要是本年政府性基金安排的项目支出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类)支出22281.55万元,占10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事务560.50万元,主要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设施建设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事务1594.03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费用。
(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棚户区改造支出(项)事务16221.75万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的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事务1165.27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5)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项)事务2670万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方面的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代征手续费(项)事务70万元,主要用污水处理费安排的代征手续费支出。
(八)关于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9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 0%,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4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接待工作交流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0.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比上年执行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5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数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0.5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6.63万元,增长49.1%,主要是我单位本年度人员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31.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03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95.58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8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5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33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52843.85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省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历史名城与古迹(项)事务反映历史名城 、世界遗产规划与古迹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主要用于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主要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主要用于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0.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指除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等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反映调控建设市场运行、拟定建设市场法规、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程勘察设计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2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反映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26.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27.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饮水、环境、卫生、教育以及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28.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棚户区改造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按规定用于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的支出。
2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
30.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项),反映用污水处理费安排的用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方面的支出。
31.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代征手续费(项),反映用污水处理费安排的代征手续费支出。
32.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除各类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以外的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3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建筑业(款)其他建筑业支出(项),反映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以外其他用于建筑业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反映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
35.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反映用于新建、改建、购买、租赁、维护和管理公共租赁住房支出。
36.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反映各级政府向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的住房租赁补贴支出。
37.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租赁住房(项):反映用于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方面的支出。
38.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9.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反映除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支出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住宅方面的支出。
2024年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预算公开说明.docx2024年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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