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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美食发展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
市美食发展中心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4-02-28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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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4年市美食发展中心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市美食发展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市美食发展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市美食发展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市美食发展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市美食发展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市美食发展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市美食发展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市美食发展中心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市美食发展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4年市美食发展中心部门预算表
(一)2024年市美食发展中心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市美食发展中心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市美食发展中心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市美食发展中心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市美食发展中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市美食发展中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市美食发展中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市美食发展中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市美食发展中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4年市美食发展中心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4年市美食发展中心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市美食发展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参与制定兰溪地方特色美食产业品牌建设规划、发展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兰溪地方特色美食的宣传推广工作。
2.负责做好兰溪地方特色美食产业标准化建设,提升兰溪特色美食产业形象。负责指导和统筹兰溪地方特色美食基地建设工作。
3.负责组织开展兰溪地方特色美食制作相关技术人才的培训工作。
4.结合兰溪文旅开发,挖掘兰溪地方特色美食的文化内涵。负责组织开展兰溪地方特色美食评选活动。
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美食发展中心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
二、市美食发展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兰溪市美食发展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美食发展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美食发展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377.97万元。
(二)关于市美食发展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市美食发展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377.9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83.27万元,增长94.13%,主要是2024年项目经费增加。
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7.97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
(三)关于市美食发展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美食发展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377.9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83.27万元,增长94.13%,主要是2024年项目经费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1.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21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6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90.37万元,占50.4%;日常公用支出20.7万元,占5.5 %;项目支出166.9万元,占44.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
(四)关于市美食发展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市美食发展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77.9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7.9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1.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21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6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万元。
(五)关于市美食发展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美食发展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377.9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83.27万元,增长94.13%,主要是2024年项目经费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1.18万元,占45.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68万元,占4.4%、卫生健康支出5.21万元,占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66.9万元,占44.2%、住房保障支出18万元,占4.8%。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201(类)13(款)50(项)171.1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车辆运行维护等正常运行支出。
(2)208(类)05(款)05(项)11.1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社保缴费支出。
(3)208(类)05(款)06(项)5.5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210(类)11(款)02(项)5.2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216(类)99(款)99(项)166.9万元,主要用于对美食门店(企业)的奖补、美食产业发展建设等支出。
(6)221(类)02(款)01(项)1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市美食发展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美食发展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1.0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0.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2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市美食发展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美食发展中心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八)关于市美食发展中心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美食发展中心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市美食发展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市美食发展中心2024 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1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25万元,增长8.7%,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一致。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25万元,增长8.7%。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及媒体、企业来兰调研、考察及采访、工作交流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调研考察及工作交流次数安排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一致。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比上年预算数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1万元,主要用于机要通信和应急公务用车经费0万元,和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一致。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市美食发展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市美食发展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市美食发展中心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1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财政拨款166.9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201(类)13(款)50(项)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208(类)05(款)05(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208(类)05(款)06(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210(类)11(款)02(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6.216(类)99(款)99(项):反映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中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支出。
17.221(类)02(款)01(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