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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4-02-28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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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4年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4年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部门预算表
(一)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规划政策,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监督实施生态环境地方标准和生态环境技术规范。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较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全市较大及以上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生态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市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组织国家、省、市污染减排目标的落实。根据国家、省、市核定的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及相关政策,监督、核查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的组织协调工作。
4、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全市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组织协调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按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5、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开展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6、负责辐射环境安全监督和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对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以及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进行监管。
7、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开展有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按国家和省、市规定审批或审查开发建设区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指导建设项目环境保护。
8、负责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化工作。监督执行国家、省、市颁布的各类环境标准,监督实施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环境执法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环境信息和环境质量状况公报。负责全市生态环境信息化工作。
9、牵头组织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和整改工作。组织协调上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和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整改进展情况开展督查。
10、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组织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1、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科技发展、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项目。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
12、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初步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投资项目组织实施、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13、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4、完成市委、市政府和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
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强化统一监管。牵头协调美丽兰溪建设,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实施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计划,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持久战。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深化拓展“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大数据应用,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协同平台建设,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生态环境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兰溪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单位预算。
机构设置:
1、办公室。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督查、环保信息、政务公开等工作。组织起草重要综合性材料。负责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的实施和考评。负责机关行政后勤、财务、卫生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管理市级环保专项资金。负责提出环境保护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初步意见。负责机关政府采购以及招投标相关事宜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负责创建文明单位工作。负责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组织协调。指导环保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2、法规宣教科(挂督察整改办牌子)。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指导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参与环境保护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负责环境保护政策调研和制度体系建设。承担环境行政处罚、复议案件等相关的法制审核工作。组织应对行政诉讼案件。推进环境保护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监督。参与处理环境违法案(事)件。提供环境保护法律咨询。负责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组织实施环保督察整改工作。
3、生态科。组织、协调全市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报告。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环境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恢复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指导、协调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小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工作。开展各类生态创建工作。承担市美丽兰溪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4、行政审批科(挂辐射环境管理科牌子)。负责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核。负责本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审批。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三同时”。负责污染防治设施拆除或闲置审批。负责排放转炉气、电石气、电炉法黄磷尾气、有机烃类尾气审批。负责有害废物经营许可证、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承担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负责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
5、环境管理科。组织开展流域性和行业性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环保规划编制、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编制,制定和实施水污染防治计划,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负责全市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和改善情况。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实施声环境功能区和合格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管理工作。负责排污口设置管理及流域水环境保护。参与管理省级环保专项资金。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对从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生产、使用、销售单位放射性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清洁生产、绿色企业创建工作。组织实施污染减排综合工作。组织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组织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
二、2024年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4323.11万元。
(二)关于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2024年收入预算4323.1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35.27万元,下降3.03%,主要是项目资金安排比上年减少。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23.11万元(上年结转605.53万元),占100%。
(三)关于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2024年支出预算4323.1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35.27万元,下降3.03%,主要是项目资金安排比上年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3.5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2.7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959.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7.53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586.09万元,占36.7%;日常公用支出169.59万元,占3.9%;项目支出2567.43万元,占59.4%。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323.1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4323.11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3.5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2.7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959.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7.53万元。
(五)关于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323.1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35.27万元,下降3.03%,主要是项目资金安排比上年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3.56万元,占4.0%;卫生健康支出52.77万元,占1.2%;节能环保支出3959.24万元,占91.6%;住房保障支出137.53万元,占3.2%。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1.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12.5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56.2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8.9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医疗保险金。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事务23.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金。
(7)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674.3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8)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项)628.8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奖金类支出。
(9)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660.6万元,主要用于老旧柴油叉车淘汰、乡镇空气站运行维护服务等项目。
(10)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1016.9万元,主要用于流域水质生态补偿。
(11)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支出(项)事务88.64万元,主要用于环境监测单位临时人员工资、单位正常运转工作经费。
(12)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889.93万元,主要用于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数字化项目运维等。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37.5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55.6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86.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169.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八)关于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8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执行公务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无出国安排。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6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餐费等支出。与去年相比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4.2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安排购置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2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与去年相比无变化。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0.5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4.94万元,增长40.84%,主要是单位行政人员伙食费放入机关运行经费核算。
2.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21.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4.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87.22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6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6(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4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2567.43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行政单位人员医疗保险金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事务反映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金支出。
18.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9.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0.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反映环保部门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21.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环保部门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治理、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2.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支出(项):指生态环境部门监测和信息方面的支出。
23.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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