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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4日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4-12-04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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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原文链接 |
1 | 关于浙江森瑀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环保新型包装材料及成品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 金环建兰〔2024〕58号 | 2024年12月4日 | 见附件 |
2 | 关于浙江东锦循环科技有限公司6万吨/年胶粒热裂解深加工项目(橡胶制品回收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 金环建兰〔2024〕59号 | 2024年12月4日 | 见附件 |
公告期为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13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金环建兰59号关于浙江东锦循环科技有限公司6万吨年胶粒热裂解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doc金环建兰58号关于浙江森瑀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环保新型包装材料及成品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