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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兰溪市公安局委员会 关于八届金华市委第七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兰溪市公安局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4-12-04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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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金华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20日至5月11日,金华市委第七巡察组对兰溪市公安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4年7月17日,巡察组向兰溪市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稳抓牢整改落实
局党委将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深化思想认识,自觉推进整改。局党委坚持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整改问题,党委会议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敢于揭短亮丑,达到了“红脸出汗”的目的,在找准问题、认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中表达了局党委坚持全面从严抓整改的坚定决心。集中整改期间,各分管责任领导多次组织相应责任人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督促整改措施落实落地,保障巡察整改按时完成。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委高度重视,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召开党委会议全面部署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提出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制定下发《中共兰溪市公安局委员会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确保整改工作在局党委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
(三)加强过程管控,闭环落实整改。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4大类15小类48个具体问题,按照“整改有目标、推进有措施、落实有责任、完成有时限”的要求,逐个明确牵头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最终形成整改措施190项。建立问题整改动态更新、定期评估工作闭环机制,严格做到清单式管理、督办式推进、销号式落实,确保整改措施全落实、整改任务零遗漏。
截至目前,市委巡察组反馈4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6个,尚未整改到位2个,整改完成率95.8%,制定及修改完善制度10项。
二、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整改统筹推进
一、关于“执法突出问题整治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党委班子成员及各机关、警种主要负责人参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轮训,听取“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辅导报告,并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分组研讨活动,提升全警法治素养。二是成立精干警力组成的清理小组,现已全部办结。三是对执法顽疾定期通报,倒逼民警执法素养提升。
二、关于“执法规范化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作法律工具书,向各办案民警发放,督促养成良好习惯。二是每月组织优劣质案件的评比,今年已评选出优质案件45起。三是组织召开半年执法问题通报会,提醒督促办案民警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三、关于“执法业务水平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
一是每周组织开展执法业务培训和法律知识测试。二是组织法律基础知识测试和中层案卷审核测试。三是对“周四法制提升日”展开督察。
四、关于“基层矛盾纠纷防范化解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存量矛盾纠纷进行分类梳理,逐一制定化解计划开展专项攻坚化解行动。二是结合当前形势,对相关文件进行完善修订,并主动对接市委政法委,召开推进会议,进一步明确各方职责。三是线上开展法治宣传,定期在政民朋友圈发布治安形势通报,线下结合“开学第一课”、“两进两率两用”等活动开展法治宣教。
五、关于“校园警务室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基础要素标准化清单,进一步梳理确定工作职责及相关标准。二是结合兰溪实际,制定下发工作方案,明确派出所警力工作职责,细化护学岗工作内容。三是发动建立“警保民”最小共治单元,由各派出所开展送教上门,开展应急处突能力培训。
六、关于“推进警务管理信息化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专题召开复盘会议,制作复盘报告,针对弱项进行重点攻坚。二是推动市有关单位加大对全市视频监控的整合力度。三是不断优化前端点位设置,同时持续对接财政争取经费支持。
七、关于“打击损害群众利益案件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电诈类案件开展针对性宣防。二是加大电诈类案件打击力度,体系化、制度化推进相关工作。三是加大传统侵财类案件打击力度,提高追赃挽损率。
八、关于“打击黄赌案件用心用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扎实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二是开展集中清查整治和联合执法。三是加强日常巡查,挤压违法犯罪空间。
九、关于“交通治理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一是紧盯道路隐患清零,推动道路主管部门、属地乡镇街道加快推进“闪亮工程”农村公路路口交通安全设施提升民生实事项目。二是加大“两客一危一货一面”重点车辆隐患清零考核力度,落实“一车一档”管理,形成“清单交办、督导清理、定期通报”的闭环运行机制。三是积极对接市委政法委,建立健全通报、交办、督办、约谈机制,压实各乡镇街道主体责任。
十、关于“涉企案件办理效果不佳”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民警、辅警到金华市局经济犯罪研判中心跟班学习。二是通过加强部门协作,对相关案件开展统一收网行动。三是积极通过运用“110帮企”平台发布预警信息和法律政策,为企业合法合规经营提供指引。
十一、关于“涉企服务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联合司法、环保、行政执法等部门入驻欣安兰联勤警务站服务窗口,与户籍窗口共同办理群众业务。二是联合“欣兰义警”“欣安云警”进入企业开展安全检查、法治宣传和反诈防骗宣传活动。三是依托“一企一警”警企联络机制,开展“三服务”等活动。
十二、关于“服务群众满意度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执法办案单位中层领导和法制员开展案件审核和裁量的培训,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的适用。二是加快久拖未决刑事案件办理。三是在赤溪街道的便民服务中心增设公安服务窗口,受理公安政务服务事项。
十三、关于“综合保障工作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面摸排全局执法执勤用车,根据车龄、公里数等情况制定逐步淘汰更新计划。二是前往财政部门沟通协调,为车辆更新提供资金保障。三是对达到使用年限的执法执勤车辆启动报废更新程序。
十四、关于“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相关重要论述等,召开局党委会暨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二是组织“七一”警示教育专题党课,深刻剖析民辅警违纪违法案件及队伍作风问题。三是针对值班备勤、警容风纪等工作细节开展网上巡查,每周收集汇总问题。
十五、关于“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巡察反馈的违纪案件进行逐一复盘,对层级领导在案件中存在的层级管理问题进行分析,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层级领导予以问责。二是开展“七一”系列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党委班子成员下沉至分管联系所队,开展层级廉政谈话、讲授专题纪律教育党课,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责任。三是组织市局主要负责人与科所队主要负责人签订队伍整治责任书,全面压实层级管理责任。
十六、关于“机关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敢动真碰硬”问题的整改。
一是始终坚持制度管警,围绕执法、信访等方面,由机关纪委牵头,督察、法制等部门对重点工作开展督办交办。二是严格落实相关制度,常态化开展监督职责。三是强化刚性问责,坚决克服“宽、松、软”,用足用好“四种形态”。
十七、关于“涉案款项清理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一是向社会发布公告、通知领取。二是对已结案件相关情况进行内部通告。三是通过执法提示的形式下发工作要求。四是对暂扣款情况进行核查。
十八、关于“涉案款项日常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召开办案单位法制领导涉案资金、涉案财物清理培训会,对相关岗位职责予以明确。二是通过执法顽疾通报的形式,对相关存在问题予以考核扣分。三是对在库涉案款项进行常态化巡查,并督促落实整改。
十九、关于“物品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通过群办通知、内部通报的方式,定期组织开展财物清理。二是加大考核力度。三是委托通过阿里网拍进行网上涉案物品拍卖。
二十、关于“档案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召开复盘会,对巡察反馈问题复盘剖析,并落实“领导包案”。二是组成“中层+骨干”整改小组,将其余积案纸质案卷材料转为电子案卷。三是专题调研经费保障工作,对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进行会商。
二十一、关于“小散项目监督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党委会议审议通过,构建零星工程的施工单位备选库。二是召开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引入竞争性磋商机制,选定优质服务供应商。三是对全局小散工程开展监督检查,确保项目严格遵循既定采购规程。
二十二、关于“政府采购项目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在内网强调采购程序规范,明确采购纪律。二是举办全局内勤民警采购规范培训,深化采购纪律教育。三是通过框架协议形式,完成对广告供应商的筛选与评定,确立入围供应商名单。四是完成对全局采购项目的摸排。
二十三、关于“对派出所食堂缺乏统筹指导”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各派出所食堂管理人员开展账本规范记账培训,提高工作能力。二是对采购流程进行强调,提高派出所食堂食材采购的规范性、合理性。三是对各派出所食堂账本进行检查。
二十四、关于“预算制度执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预算执行率低的部分项目进行分析,形成复盘报告,做到举一反三,避免项目启动慢、预算不精准等因素。二是进一步做好预算精编细编工作,全面梳理各部门需求,积极对接财政部门,做好各类预算的分类汇总。三是定期对接财政部门,加快资金的拨付和支出进度。
二十五、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未纳入管理的固定资产,调整固定资产科目明细账,全部补充录入系统。二是组织全局内勤民辅警对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使用进行学习,提高管理能力。三是部署开展全局性的固定资产清查工作。
二十六、关于“财务工作不够细致”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核查,对金额错误问题进行补正。二是组织全局财务工作人员开展交流学习,通报典型问题,形成警醒效果。三是明确合同审批流程纪律,要求财务工作人员进行学习,并做好采购档案管理。
二十七、关于“超范围列支经费”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相关办法,进一步明确经费列支规定,确保专款专用。二是经费支出和账务处理严格遵照项目预算金额、经济科目和支出用途,规范各类经费支出,确保与年初预算一一对应。三是做好强化预算动态调整,及时对接财政部门做好预算调整调剂,确保资金使用高效。
二十八、关于“少数津补贴发放不合理”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全局各单位相关负责人集中学习有关政策。二是统筹把握相关费用发放。三是对全局津补贴发放工作开展集中自查自纠。
二十九、关于“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召开全局政工干部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和全省基层党建工作会议精神,提高全局政工干部对抓好党建工作的重视程度。二是加快推进党建中心建设,提升我局党建工作整体水平。三是进一步明确基层党建工作具体内容,推动支部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助推业务发展。四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星级评定进度计划表,并加强对局属各党支部的监督指导。五是统筹党建和业务,下发党建工作提醒单,督促基层党支部提升整体工作效能。
三十、关于“党员发展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责令相关党支部对支部记录本记录不全的问题进行完善纠正。二是对党支部是否存在未规范履行党员发展流程问题进行核查。三是组织全局党务工作人员开展培训,提升党务工作人员基本业务能力。四是组织开展一轮党务工作检查指导,对下属各基层党支部支部工作纪实本、党建工作台账等进行检查。
三十一、关于“学习教育成效有待提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要求出现相关问题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撰写个人问题剖析反思材料。二是汇总整理“2023年度高频错词100例”,并组织开展专题学习。三是组织发动全局各单位内勤对本部门文字材料进行自查,及时纠正不规范表述。四是抽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记录和部分所队周一学习情况。五是进一步规范文字材料领导审核把关制度。
三十二、关于“基层党建阵地管理力度和精度还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要求出现相关问题党支部对错误性表述迅速整改到位,由分管局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将党建文化检查纳入队伍正规化检查内容,并组织开展一轮全局性检查,未发现类似问题。三是整理制定党建阵地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党建阵地管理责任人和相应职责,压实主体责任。四是将警营文化等纳入考核内容,发布队伍建设评估细则,定期开展督导检查。
三十三、关于“出入境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相关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复盘,未发现违规违纪行为。二是组织全体民警认真学习有关文件。三是对近5年出入境情况开展一轮全面核查,未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四是进一步严格审批流程。
三十四、关于“干部提任把关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核查复盘巡察反馈问题,未发现违规情形。二是党委专题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选人用人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精神,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三是组织人事工作相关负责人集中学习相关文件。四是邀请驻局纪检组、市局机关纪委相关负责人参与监督相关工作。
三十五、关于“干部考察材料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政工人事干部专题学习相关文件,进一步明确相关要求。二是组织人事工作负责人前往组织部门就考察材料撰写等内容开展专题培训,提升业务水平。三是抽查部分考察材料。
三十六、关于“辅警招录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具体核查,并形成核查情况说明,对相关民警予以问责。二是对相关政审情况进行核查。三是组织全体民辅警学习相关条例,再次明确公安机关辅警准入条件。四是压实政审责任民警责任,对准入条件严格把关。
三十七、关于“民警监督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将公安部“六项规定”等相关内容,作为理论学习内容纳入每周政治学习内容,组织全局民辅警学习。二是对个别所队进行“挂牌整治”,召开通报会。三是由局党委书记开展“每周议队伍”工作,研究队伍工作,分析核查队伍中的重点人、重点事。四是用好“反思角”“个人画像”和“三家”教育活动等队伍管理举措。五是抽查个别支部现场教学活动记录及“七一”党课记录,均能严格按要求开展。
三十八、关于“辅警管理较为松懈”问题的整改。
一是集中组织全局各辅警用工单位民警和全体辅警再次学习相关制度要求。二是继续督促辅警用工单位认真执行辅警管理制度。三是开展辅警队伍教育整顿,深入排查风险隐患、管理漏洞、制度缺陷,组织签订个人廉洁承诺书。
三十九、关于“公章管理存在较大风险”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全局财务章和法人章进行分类分人管理,严格执行会计、出纳岗位职责。二是组织全局财务工作人员开展交流学习,对公章、票据、印鉴管理的重难点进行培训,并对部分管理较弱的单位进行指导。三是制定公章使用登记台账,严格登记用章人和用章事由,规避廉政风险。
三、注重标本兼治,推动工作提质增效
下步,兰溪市公安局党委将持续严格落实巡察反馈意见,紧盯巡察整改任务,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形成长效管理上下功夫,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推动兰溪公安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紧咬不松,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对照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建议,再次检视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短板,持续压实党委班子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在推动兰溪公安工作提质增效过程中多谋划、多创新,进一步带动全局上下在理想信念上更加坚定、在思想认识上更加清醒、在日常工作中更加务实。同时,对已完成整改的持续巩固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继续加压施策,全力确保问题彻底整改到位。
(二)紧盯重点,严明纪律转变作风。始终把政治纪律和规矩意识作为重点,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持之以恒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等制度,加强对重大事项的民主决策力度,自觉接受干部和群众监督,推动警营风气不断向好,队伍作风不断增强。
(三)紧抓弱项,着力构建长效机制。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建议,逐项倒查工作缺失和制度缺陷,进一步加强工作制度建设和完善,严防问题“同点再生”“异地发生”。同时,强化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切实把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管党治警的制度机制,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到推动公安工作高效有序运行上来,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落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79-89018828。
中共兰溪市公安局委员会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