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草案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04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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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城镇开发边界外乡村地区“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制方式,加快实现乡村地区规划管理全覆盖,为乡村地区开展各类开发建设活动、核发规划许可证提供重要依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浙江省自然资源厅中共浙江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化“千万工程”提升乡村地区规划管理水平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4〕8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浙自然资函〔2024〕6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组织编制了《兰溪市“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现进行公示,公示期内若有意见,可邮件或者电话反馈至我局。
公示日期:2024年12月4日至2025年1月2日
联系电话:88890670
联系地址:兰溪市兰荫路27号
邮编:321100
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箱: lxgtkjgh@126.com
2、有效的反馈意见方式:写明真实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方式,备注反馈项目名称。
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