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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退回违规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
市人力社保局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4-12-12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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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萍:
经核查,姓名:叶萍 ,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号码为H038****501,原大陆身份证号33071961****022,于 2011年10月至2021年8月违规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255906.2元,大写贰拾伍万伍仟玖佰零陆元贰角。我单位于2024年11月11日向您公告送达了《退回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您未按要求退回违规享受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等有关规定,现责令您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将违规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退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账户。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单位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账户名称:兰溪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专户
银行账号:1208050009049035141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兰溪市支行
附言:(待遇享受人员姓名)退回多享受待遇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人:稽核和社会化管理科电话: 0579-88890862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 兰溪市府前路234号社保大楼330办公室
兰溪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