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81733229654C/2024-112826
2024年第三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公告
兰溪市公安局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4-12-12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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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62号)第七十九条、《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公交管【2022】73号)》第九十五条,对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公告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现公告如下:
2024年12月机动车驾驶证作废公告 | |||||
以下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已注销,原机动车驾驶证未收回,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 | |||||
序号 | 姓名 | 档案号 | 证芯编号 | 注销时间 | 注销原因 |
1 | 邹* | 330781157086 | 33X0059213517 | 2024/8/20 | 吸毒成瘾未戒除 |
2 | 吉木** | 330781162043 | 3300060368113 | 2024/12/9 | 实习期内记满12分注销准驾 |
兰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