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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提前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4-12-11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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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浙江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兰溪市城市总体规划及兰江片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经市政府批准,拟同意收回下列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兰溪轮峰车料有限公司工业地块位于兰江街道新桥路108号,不动产权证号为:浙(2018)兰溪市不动产权第0018120号,土地面积41263.3㎡(房屋建筑面积19140.51㎡)。
本公告时效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月10日,在公告期内如有单位或个人对本公告持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反馈至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利用科或兰溪经济开发区自然资源所。
联系人:蒋浩琛 王宙
联系电话: 88902336 88929262
特此公告
附件:拟提前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宗地相关情况一览表
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二四年12月11日
拟提前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宗地相关情况一览表
序号 | 原土地使用权人 | 地址 | 土地权源 | 土地用途 | 类型 | 证载面积(平方米) | 拟收回土地面积 (平方米) |
1 | 兰溪轮峰车料有限公司 | 兰江街道新桥路108号 | 浙(2018)兰溪市不动产权第0018120号 | 工业 | 出让 | 41263.3㎡(房屋建筑面积19140.51㎡) | 41263.3㎡(房屋建筑面积19140.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