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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提前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11-27 11:57
信息来源:自然资源利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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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提前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浙江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了提高土地利用率,我局拟提前收回权利人兰溪市鸿图实业有限公司位于兰溪市梅江镇石埠村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土地使用权人 地址 土地权源 土地用途 类型 证载面积(平方米) 拟收回土地面积(平方米) 1 兰溪市鸿图实业有限公司 兰溪市梅江镇石埠村 浙(2024)兰溪市不动产第0009538号 工业用地 出让 60177 60177 本公告时效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7日,在公告期内如有单位或个人对本公告持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反馈至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利用科。 联系人:冯女士 联系电话: 0579-88136711 特此公告。 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