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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市政府办公室
2024-11-21
主动公开
有效
发布时间: 2024-11-21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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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1、修订背景 为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按照常态治理和短期应急相结合的思路,本市自2019年制定了《兰溪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2022年11月,生态环境部等15部委联合印发的《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环大气〔2022〕68号)要求,“优化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标准,分区应对分类施策。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和有关省(区、市)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调整重点区域预警启动标准”,并明确了重点区域具体的预警启动修订标准。 二、制定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确保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及时、高效、有序进行,减少重污染天气影响,确保高水平应对重污染天气,科学评估应急减排方案,对现行预案进行修订,主要调整了组织机构和职责、预警启动标准、优化了部分应急措施等,在实现最大化减排的同时尽量减少对公众生产、生活的影响。依据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的指导意见》(环大气〔2024〕6号)、《浙江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浙环发〔2024〕26号)和《金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金政办发〔2024〕25号)相关要求开展了修订工作,征求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意见,编制形成《兰溪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送审稿)》,于2024年10月22日通过市政府常务会审议。 三、解决的主要问题 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建立健全兰溪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提高重污染天气预防预警、应急响应能力和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切实减缓污染程度,保障公众身体健康。 四、主要内容 (一)明确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市政府负责全市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当发生或即将发生重污染天气时,根据需要成立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组织协调全市重污染天气的应对工作。明确市指挥部组成和主要职责、成员单位职责、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机构及专家咨询机构。 (二)指导开展应急准备 预案要求逐个排查本区域内各类涉气污染源,摸清污染排放实际情况,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指导应急减排项目清单涉及的工业企业按照要求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指导开展减排基数及应急减排比例核算,夯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 (三)规范重污染天气检测与预警 统一以空气质量指数(AQI)为指标,按连续24小时均值计算,综合考虑重污染天气的可持续时间、影响范围和污染程度等因素,将预警级别由低到高依次分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规范预警会商、启动、发布、变更、解除条件。 (四)明确应急响应程序和措施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按照规定落实应急响应工作。明确预案启动、响应级别调整、终止条件。根据不同级别预警分级制定响应措施,有效应对污染天气,减缓污染程度,保障公众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