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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发放2024年度生猪良种补贴资金的公示
市农业农村局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4-11-19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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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畜牧农机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度生猪良种补贴工作的通知》(浙牧发〔2024〕18号)等文件精神,对2024年1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内使用良种猪精液实施人工授精的规模猪场,按每头能繁母猪年繁殖2胎、每胎配种使用2份精液、每份精液最高20元的标准,每头能繁母猪年补贴额不超过80元,如养殖场申请资金大于下达补贴资金的,可同比例核定养殖场的补助金额。
经主体自愿申报,乡镇及我局核对养殖场提交的相关材料,现有11家养殖场符合相关补贴条件(详见附件),共计需补助407120元。特此公示。
公示期限从2024年11月19日至11月25日。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反映。
联系电话:0579-88893511
联系地址:兰溪市横山路505号农民之家大楼,邮编:321102
兰溪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