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及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3]18号)文件要求,以下临时用地项目已通过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现对结果进行公示。
批准文号 | 用地单位 | 项目名称 | 土地位置 | 批准临时使用土地面积 (公顷) | 批准使用期限 | 批准用途 |
金土临字(2024)31号 | 浙江兰溪港内河港务有限公司 | 金华江三级航道整治工程一期工程临时用地(一期)) | 上华街道里宅村 | 6.1599 | 2024年10月17日至2028年10月16日止 | 拌合站、弃渣场、生活用房、办公用房、材料堆场、表土剥离堆放场 |
联系人:兰溪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9-88902336
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