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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提前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11-01 09:56
信息来源:自然资源利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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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提前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浙江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了提高土地利用率,我局拟提前收回权利人兰溪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等2宗位于兰江街道、梅江镇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土地使用权人 地址 土地权源 土地用途 类型 证载面积(平方米) 拟收回土地面积(平方米) 1 兰溪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兰溪市兰江街道兰荫南路 兰国用(2010)第101-1425号 商住用地 作价入股 31333 31333 2 兰溪市鸿图实业有限公司 兰溪市梅江镇石埠村 浙(2024)兰溪市不动产第0009539号 工业用地 出让 75164 75164 本公告时效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日,在公告期内如有单位或个人对本公告持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反馈至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利用科。 联系人:冯女士 联系电话: 0579-88136711 特此公告。 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二四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