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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提前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4-10-25 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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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浙江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兰溪市城市总体规划及兰江片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经市政府批准,拟同意收回下列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兰溪市蓝城置业有限公司商服地块位于开发区330国道南侧、通游路西侧商业服务业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兰国用(2014)第001-1075号,收回土地使用权面积6700.24㎡。二、兰溪市航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工业地块位于兰江街道丹溪大道2002-3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号为: 浙(2019)兰溪市不动产权第0005710号,收回土地使用权面积3720.27㎡,房屋建筑面积3604.79㎡;三、浙江今日新材料有限公司工业地块位于兰江街道通游路2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号:浙(2020)兰溪市不动产权第0066775号,收回土地使用权面积为6203.32㎡,房屋建筑面积568.23㎡。 本公告时效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4日,在公告期内如有单位或个人对本公告持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反馈至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利用科或兰溪经济开发区自然资源所。 联系人:蒋浩琛 王宙 联系电话: 88902336 88929262 特此公告。 附件:拟提前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宗地相关情况一览表 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 日 附件 拟提前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宗地相关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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