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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2024-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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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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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兰溪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167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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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10-18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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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意见

兰溪市台联侨联界别组: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叉车监管、提升司驾技能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压实叉车监管各方责任

成立叉车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深入推进叉车安全作业监管改革,由我局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推动全域管理整治方案落实。先后出台《关于全面加强叉车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兰溪市叉车全域全链条监管办法》《关于对辖区三区外叉车进行确认的通知》《关于加强叉车租赁使用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全力构建属地叉车监管网络,通过行业主管部门与属地同步排查、数据碰撞,建立“叉车台账清单、风险隐患清单、问题整改销号清单”三张清单,做到叉车数据底数清、情况明、动态准,推动重大问题“清根见底”、突出隐患“动态清零”,构建部门依法监管、属地依责监管、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三方共治格局。截至目前,全市库内叉车总数共计2502台,其中2023年以来新增入库叉车809台,备案、制作发放三区外叉车牌照345台,叉车实现有效纳管。

二、优化叉车持证培训服务

根据规定,在三区内使用的叉车必须由持证操作人员(叉车司机N1证)驾驶,我局正积极对接市交投集团成立本土叉车司驾人员培训机构,为全市叉车使用单位提供便捷的人员培训平台,鼓励待上岗人员参与叉车司驾资质认证及等级提升考试,加快本地叉车取证效率。

三、浓厚安全教育社会氛围

结合叉车风险隐患,我局持续开展特种设备领域安全宣传工作。2024年以来,联合属地乡镇街道,组织全市叉车使用单位多轮次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活动9场次,制发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1400余个,规范统一叉车安全监管标准,强化叉车安全操作理念。在此基础上,我局对全市180家在用叉车租赁经营(含临时进厂区使用)单位集中约谈,明确厂外叉车临时进厂区需要双方填写《叉车租赁使用情况记录表》、阅读并签署《叉车安全作业承诺书》后方可进厂作业,并邀请金华特检院专家为相关单位授课剖析叉车事故风险隐患,强调叉车日常安全管理要点,切实加强叉车操作工岗前安全教育。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联合市人力社保局、总工会等相关部门,持续加强叉车使用环节安全监管,优化叉车取证服务,增加叉车安全教育培训频率和深度,提升叉车驾驶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守住我市叉车运行安全底线。

感谢你们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



兰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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