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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仁中学学生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4-10-11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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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为了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培养学生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习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学习管理

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讲,积极回答问题。不迟到、早退、旷课,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老师请假。

按时完成作业,不抄袭、不拖拉。作业书写工整,格式规范。

积极参加课堂讨论和小组活动,勇于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想法。

爱护学习用品和教学设施,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

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合理安排学习时间,提高学习效率。

三、行为规范管理

遵守校规校纪,服从学校管理。不打架、不骂人、不欺负弱小。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礼貌待人。见到老师要主动问好,与同学友好相处。

诚实守信,言行一致。不说谎、不骗人,遵守承诺。

爱护公共财物,保持校园环境整洁。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损坏花草树木。

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不在马路上追逐打闹,不闯红灯。

四、考勤管理

学生应按时到校上课,不得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提前向班主任或任课老师请假,并说明请假原因。

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课,应由家长向学校请假。请假期限超过三天的,应提供医院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学校将对学生的考勤情况进行记录,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奖惩制度

奖励

对学习成绩优秀、品德高尚、行为规范的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如颁发奖状、奖品等。

对在各类竞赛中获奖的学生进行奖励,以激励学生积极进取。

对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表现突出的学生进行奖励。

惩罚

对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如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

对经常迟到、早退、旷课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并通知家长共同教育。

对不完成作业、抄袭作业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其限期改正。

六、附则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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