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01-03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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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兰溪市现代物流发展服务中心 | ||
机构负责人 | |||
联系方式 | 0579-89010739 | ||
公开电话 | |||
传真 | |||
办公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夏令时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 | ||
邮编 | |||
地址 | 兰溪市横山路358号 | ||
邮箱 | |||
主要职责 | 第一条 根据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关精神,结合兰溪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现代物流发展服务工作的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兰溪市现代物流发展服务中心为兰溪市交通运输局下属公益一类全额补助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股级。 第三条 兰溪市现代物流发展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有关物流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物流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编制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及本市现代物流发展、站场建设等专项规划中的技术支撑和行政辅助工作。 (二)承担本市物流行业服务管理、技术进步、招商引资、转型升级和区域合作的行政辅助工作;协助做好物流相关企业的备案登记和物流业统计工作;指导和推动物流行业模式创新、转型升级,推进现代物流体系建设;指导物流行业参与物流企业品牌建设、信息化推广、等级评估、信用考核、文明创建等工作,组织相关业务培训;负责做好物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和服务质量监测;指导物流行业协会业务工作。 (三)参与本市物流行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做好物流产业扶持资金申报、审核、发放等工作。 (四)承担物流行业安全生产、应急处置、运输战备的技术支撑和行政辅助工作;做好物流公共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组织协调业务需求、推广应用工作;推进物流行业生态环保、节能减排建设,指导物流运输经济、高效、低碳、绿色发展。按要求承担物流市场运行监测、分析的行政辅助工作。 (五)负责全市物流发展态势监测、统计、分析,参与本市物流园区和重大物流项目规划、建设、管理。参与公路、铁路货运线、点、班列开发,承担对相关重点项目评估、论证和跟踪管理的辅助工作。 (六)参与指导和管理本市物流行业协会、中介组织。负责开展物流业行业培训、信息咨询服务和人才引进等工作。 (七)完成兰溪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