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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781736862260Q/2024-0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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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江街道秸秆禁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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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江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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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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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江街道秸秆禁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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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1-03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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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省、金华市、兰溪市秸秆焚烧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维护生态环境,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开展秸秆禁烧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行动目标

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各村、社区职责,协同推进,狠抓秸秆禁烧工作,减少大气环境污染,力争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为城镇居民创造一个良好生产生活环境。

二、行动时间

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每日8:00-22:00

三、行动范围

街道全域开展秸秆禁烧行动,重点村社:

村:兰荫新村、万和新村、水董村、应家新村、下金村、金角村、大阜张村、浩塘头村、张村村;

社区:华丰社区、横山社区。

四、行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街道成立以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各工作片总支书记、联社领导为副组长,各工作片、社区办主任为成员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

各工作片、社区办做好辖区内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细分网格,明确责任人,落实包保责任。

2.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禁烧意识

各村社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宣传车、电子屏、小喇叭、警示牌等形式,提高广大群众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意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建立党员干部联系农户责任制,做好群众思想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配合,切实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变成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3.强化日常监管,全面落实禁烧工作

(1)街道值班组落实专人紧盯高空瞭望平台,发现着火点第一时间通知相关村社进行处置;

(2)各村、社要加大力量全面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在巡查过程中及时清理秸秆、落叶、垃圾等堆积物及时清理,对发现的着火点及时扑灭;

(3)对焚烧秸秆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重点区域禁烧工作不力,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对焚烧秸秆的当事人,依法给予处罚。

4.建立考核机制

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村、社区季度考核及年度考核,对禁烧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影响或恶劣后果的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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