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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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兰溪市财政局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4-01-24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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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
针对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处理,落实问题整改,现将五方面审议意见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国企债务防控方面
(一)多措并举,加强债务管控。一是制度先行,不断健全融资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国企融资,防范重大风险,2021年市国资办制订出台《兰溪市市属企业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对市属国企融资必要性、工作流程和内控程序等作出规定。市属国企同步制定了相关融资管理办法,形成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二是优化融资结构,严控融资成本。加强国企与银行的对接沟通,筛选一批符合银行融资要求的优质项目,引导国企融资转向政策性银行、发行债券等成本较低的直接融资方式。同时探索建立融资租赁公司、中介公司库,通过集中、统筹资源,节约融资成本,换取国企更大发展空间。三是细化经营与业绩考核,提升债务管控力。在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中,设定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融资完成率、资金成本综合率、资产负债率等指标,优化完善激励约束制度。
(二)拓展经营能力,提升抗风险力。有序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大力推进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在前两年拓展矿山开采、混凝泥土、沥青等业务的基础上,今年又继续拓展可持续发展业务10项,新增混合所有制改革企业11家。主要涵盖设备租赁、停车收费、数字化业务、光伏发电、城区综合水稳站、可替代燃料项目、白露山水上乐园等业务。近三年国企营业收入呈逐年上升趋势,经营竞争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国企营业收入同比增速保持在35%以上,竞争性企业利润稳步增长。
(三)做大做强国有资产,有效管控资产负债率。做大做强国有资产,召开做大资产工作座谈会,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形式,增强交流,丰富经验。今年已完成停车泊位特许经营权资产、市域广告位经营权资产入账工作,新增资产共计价值11.13亿元。目前正在开展人防工程资产、旅游资源、零星矿业资产评估等工作,为优化国企资产资源配置搭台添薪,加强对资产负债率的管控。
二、加强教育培训方面
2021年12月,我市举办了市属国企中高层管理人员业务培训班,参加人员140余人,重点从党建、廉政、财务管理、工程招投标、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进一步激发国企干部工作潜能。今年拟于11月开展市属国企中高层管理人员业务培训班,培训内容涉及党建、廉政、国企改革、安全生产等方面,通过常态化开展培训学习,进一步加强国企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学习意识和业务能力,不断更新迭代知识体系,用新知识、新理念迎接新时代的风险挑战,助力国企发展。
三、优化国企项目投资决策程序方面
2020年,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兰溪市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兰政办发〔2020〕10号),主要内容包括企业投资决策程序与管理、投资风险防控、投资计划管理、投资监督等方面。明确国企投资决策程序要求:市属企业做好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等前期论证工作。各国企参照并制定本集团的投资管理办法。在对外投资方面,委托第三方做好投前尽调工作及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内部决策程序形成投资方案,报集团党委会、董事会、总经会审议决议,重大投资项目考虑聘请专业机构提供服务并组织专家评审,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市财经委员会审议。
为进一步加强投资管理,防范风险,拟出台《国有企业投资项目管理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市属国企投前决策,明确相关程序和资金平衡配置方案。同时高度重视项目投资事前的可研和尽职调查工作,积极向市场化转型,切实提高企业竞争力。
四、强化资产管理方面
(一)加大检查力度。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我市于1月开展乡镇(街道)房产、土地、水库、农场、林地等资产管理情况的清查工作;3月开展行政事业单位管理和使用的全部资产清查工作,包括房产(土地)、在建工程、租入房产以及办公家具、办公设备等的资产购置、资产处置、对外投资等;8月开展行政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不动产清查工作;11月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软件资产管理清查工作等4次清查工作,全面彻底清查国有资产,强化部门单位的资产管理工作,并及时做好有关问题整改落实。
(二)修改完善制度。为落实数字化改革体系化规范化建设要求,加强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软件资产管理,11月出台了《兰溪市行政事业单位软件资产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
五、做好引才和留才方面
(一)引才方面。积极谋划加强国企人员队伍建设和机制建设,继续实施国有企业用工管理。上半年,召开国企联席会议,同意招聘2022年度上半年市属国有企业共79人劳务派遣的招聘计划,实施了一般员工和人才招聘计划,共招聘到位52名普通员工和21名紧缺人才和一般人才。下半年,报经书记专题会讨论通过后,同意市属国有企业招聘特殊人才4人、人才20人及一般员工30人。
(二)留才方面。为进一步优化人才生态环境,补齐人才工作短板,加速各类人才在我市集聚,2019年市委市政府印发《实施人才“聚兰工程”的十条意见 (试行)》,研究制定了包括推行购房补助、全面深化人才无忧服务、实施创业孵化等十条意见。市属国有企业“人才直通车”“人才引进”依照此意见执行,在购房、租房等方面给予补助,为人才留兰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兰溪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