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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溪市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机构:

    兰溪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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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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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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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1-22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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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由兰溪市财政局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2条。政府网站上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1条,其中信息公开年报18条、通知公告119条、机构介绍38条、政策文件35条、行政执法公开29条、规划计划10条、部门预决算68条、重大决策预公开8条、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4条、人事信息21条、建议提案11条,另含有重点领域公开,包括公共资源模块、政府资金直达基层模块以及财政预决算领域。在我市兰精灵政务新媒体平台上兰溪财政公开信息5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受理渠道,健全完善工作规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要求,对受理的依申请公开的形式要件和实质内容进行严格审查,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2023年度,我局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无咨询受理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持续优化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按照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本市财政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梳理工作,扎实做好“财政预决算”“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等重点领域专题专栏保障工作。按规定时限及时更新工作职能、机构设置、政策文件等信息,解读财政工作和政策,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信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积极运用兰溪市人民政府政务网站、“兰精灵”政务号、市财政局内部宣传栏等渠道,积极有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我局工作动态、重要通知公告、政治理论学习、业务理论学习等文章,并做好局内部信息公开公示工作。

(五)监督保障

一是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审批制度,严格做到责任科室初审、分管领导复审、主要领导终审,切实保障政务公开信息审查常态化。二是主动接受监督,有效畅通政务信息公开的渠道。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三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我局年度综合考核体系中,督促科室积极报送信息,及时完成问题整改。全年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但仍存在一定不足,主要是信息发布和更新效率有待提高、政策解读的载体形式有待创新。

为此,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提高信息主动公开意识。强调信息公开的重要性,把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保质保量,及时公开。二是加强政务信息宣传力度,聚焦民生实事、直达资金、特困补助等重点领域,积极运用多种宣传媒介,加大信息捕捉挖掘和公开宣传力度,更好地满足群众对财政信息的需求。三是提高政策解读的质量。学习周边省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的优秀经验,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金华市委市政府的政策解读内容要求,不断丰富政策解读内容及解读形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兰溪市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图解版)


http://www.lanxi.gov.cn/art/2024/1/22/art_1229279561_41307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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