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批“金华老字号”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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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商务局关于开展 第五批“金华老字号”认定工作的通知
市商务局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3-09-06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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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的意见》(商流通发〔2022〕11号)和《浙江省商务厅等18部门关于促进老字号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商务联发〔2022〕55号)等文件精神,加快促进我市老字号创新发展,充分发挥老字号在商贸流通、消费促进、质量管理、技术创新、品牌建设和文化传承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参照《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浙江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兰溪市商务局现组织开展第五批“金华老字号”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摸底调查。各单位要提高认识、配备力量、抓紧时间,全面了解当地符合条件企业基本情况,及时掌握企业动态,做好基础信息收集工作。
二、认真组织申报。各单位要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根据《“金华老字号”认定办法》(附件1),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并指导他们如实准确填写申报材料(附件2)。申报单位于9月20日前向市商务局报送正式申报材料(一式四份)。上报完成后,金华市商务局将组织有关机构和专家对材料进行评审并经过公示等流程后确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