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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消防救援大队查处一家消防隐患单位

发布时间:2023-09-28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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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兰溪市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对辖区单位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发现兰溪市聚亨化妆品有限公司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兰溪市消防救援大队进行严厉查处。

该单位位于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横溪镇国庆新区。该单位主要存在的隐患是综合楼疏散门方向未向疏散方向开启未整改,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依据《浙江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第八项之规定,该行为属于一般违法情形;其车间及综合楼未设置封闭楼梯间,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依据《浙江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第四项之规定,该行为属于一般违法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以及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兰溪市聚亨化妆品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兰溪市消防救援大队提醒:希望通过案例广大群众能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加强消防安全意识,落实好消防安全责任,全面筑牢消防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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