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兰溪市2022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23年1至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9-19 17:44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兰溪市人民政府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将兰溪市2022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23年1至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第一部分  2022年财政决算(草案)

2022年,全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市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浙江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扎实推进“5+4”稳进提质政策体系,着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助力打造“新时代典型工业城市”。

一、2022年财政支出预算和政策执行效果

(一)强化统筹提升,保障财政经济平稳运行

一是严守“三保”底线。积极应对严峻复杂的财政经济形势,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提前谋划“三保”工作,每月分析研判库款收支,对各项支出应保尽保、应压必压、可延尽延。同时大力争取省级调度款37.5亿元,确保“三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二是合力开源节流。聚焦重点财源税源,定期分析税收和资源性收入情况,明晰组织收入工作措施,落实具体责任,多渠道争取收入储备。加强支出管理,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统筹实现财政收支平衡。三是向上争取资金。密切关注上级政策导向,各部门单位共同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全年共到位政府债券、直达资金及其他各项专项补助等54.8亿元。

(二)积极主动作为,助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

一是着力打造创新策源地。持续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引导实体经济创新发展,全年财政科技支出6317万元,增长16.2%,强化源头创新支持。认真落实更大力度减税降费政策,全年减免各类税费20亿元。依托市级涉企奖补政策,及时兑现资金5.4亿元。二是坚持保障民生福祉。全年安排民生支出61.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6.6%,同口径增长6.0%,推进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探索建立健全基层医疗设施服务,全年安排4.6亿元,用于支持5万管核酸检测基地建设、大规模核酸检测、隔离场所设置、防疫物资供应等。三是积极推进乡村振兴。找准共同富裕场景下的财政“小切口”,安排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资金1亿元,兑现耕地地力补贴等直补资金1864万元,发放中央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523万元,拨付280万元支持科技强农、机械强农“双强行动”,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同时,安排扶持壮大集体经济项目20个,实现村集体总收入20万元且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上全覆盖,大大提高村集体经济造血能力。

(三)唯实创新智治,深入推进财政效能改革

一是扎实推进“零基预算”改革。立足我市经济发展情况,根据前期工作安排部署,成立零基预算领导小组,以“1+10+X”兰溪特色架构推进工作,完善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临时机构管理办法,推进数字化项目管理和规划类经费集成化管理,推动我市预算管理体制机制革新。二是巩固完善“一个门户、四个系统”。牢固树立数字化改革意识,全方位掌控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进一步提升预算管理水平。迭代升级现有应用,创新架设“掌上公文”应用平台,持续推进“浙里报账”、票据“无纸化”等重大应用场景建设,以数字化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活动。三是纵深推进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加大绩效考核权重,指导落实事前绩效评估。推行项目总支出评价制度,优化绩效抽评指标体系,组织开展财政扶持政策等重点评价监督检查。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将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列入党委政府年度表彰项目,首次将绩效管理结果纳入政务督查通报内容。2022年通过事前绩效评估削减项目6个,减少财政资金安排1951万元;暂缓安排项目2个,涉及财政资金300万元。四是持续提高预算执行率。优化直达资金分配方案,严格执行资金执行率定期通报制度,全年分配和使用中央直达资金12.4亿元。五是多渠道确保资金安全。举办2期财政资金及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投标,涉及资金40.4亿元。确保资金安全,确保财政资金保值增值。

(四)严守底线思维,统筹防范化解财政风险

一是有序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坚持“开前门、堵后门”,对新增隐性债务“零容忍”,积极稳妥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9.1亿元,化债率61.1%。二是防范化解社保基金风险。定期开展基金运行分析和风险预判,足额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地方负担额6.8亿元,保障基金平稳运行。三是防范乡镇财政管理风险。开展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和绩效考核“回头看”工作,针对乡镇财政强基行动、“乡镇公共财政服务平台+一卡通”建设等情况开展核查,指导基层发现并补齐财政管理短板。

(五)统筹激发活力,做大做强国资国企 

一是深入推进清廉国企建设。积极推进清廉国企建设工作,确立“标准型”清廉国企创建单位18家、“示范型”清廉国企创建单位7家。完成国企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国企专职监事制度,以制度革新助推国企改革创新,提升市场竞争力。二是做大国企资产开拓新兴业务。根据市委工作要求,助力国企做大资产,截至年底我市国有资产总额1068亿元,比年初增加248亿元。同时根据年度目标任务,帮助国企开拓新兴业务,各国企本年分别新增10个可持续发展业务,并对11家下属公司实施混改。“多测合一”改革案例被评为省国资国企“一件事”优秀改革实践案例。三是认真落实减租政策。全年共减免租金2304万元,惠及1064户,为全市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四是持续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利用“资产云2.0”平台,对国有资产运行情况开展实时监督管理,由国企管理行政事业性闲置、出租房地产,有效助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五是完善国企人才队伍建设。本年度公开招录紧缺和一般人才73人,积极开展国企中高层以上管理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国企管理水平。

与此同时,我们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在市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及闭会期间,收到财政国资相关建议48件,办件量同比增长45.5%,其中主办3件。根据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办理责任,认真开展调研服务,按时答复相关建议,代表满意率1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4951万元,为调整后预算数的104.8%,下降0.5%,与向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以下简称“执行数”)一致;加上转移性收入670645万元,收入合计1015596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2597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2.0%,与执行数一致,增长3.2%;加上转移支付212999万元,支出合计1015596万元。收支相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022年12月12日,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关于兰溪市2022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和《2022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进行预算调整。

全市财政结转下年65061万元,主要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全市预算周转金规模229万元,与上年一致。

全市预备费预算8000万元,报市政府批准后支出8000万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等不可预见支出。

2021年底收回部门及专户存量资金结余7052万元,2022年当年清理收回3657万元(主要为清理专户结转结余资金及单位结余资金上缴),截至2022年底,结余10709万元。

2021年底全市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为48572万元,2022年从超收收入、结转结余资金中安排28807万元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22年底全市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为57379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86293万元,与执行数一致,为预算数的91.8%,增长14.2%;加上转移性收入229012万元,收入合计915305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05211万元,与执行数一致,完成调整后预算的80.5%,增长67.1%;加上转移性支出310094万元,支出合计915305万元。收支相抵,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0万元,与执行数一致,加上转移性收入30万元,收入合计120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0万元,加上转移性支出90万元,支出合计120万元。收支相抵,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全市实现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数165567万元,为调整后预算的100%,下降38.0%,主要是2022年基本医疗保险实行金华市级统筹后基金收入统一在金华市级体现。剔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后,增长20.9%,主要是财政补助收入和保费收入增加。

实现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数132077万元,为调整后预算的100%,下降51.7%,主要是2022年基本医疗保险实行金华市级统筹后基金支出统一在金华市级体现。剔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后,增长18.4%,主要是因疫情发放一次性留工补助、稳岗补贴及待遇享受人数增加和标准提高。因基本医疗金华市级统筹,剔除医保基金后年初结余76074万元。收支相抵,本年收支结余33490万元,年底滚存结余109564万元。

六、经批准举借债务的规模、结构、使用、偿还情况

(1)举借规模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部分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浙财债〔2022〕19号),2022年我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4.90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务限额0.10亿元,新增专项债务限额14.80亿元。2022年我市政府债务限额75.4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8.17亿元,专项债务57.25亿元。

(2)结构

截至2022年末,我市债务余额为75399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81628万元,占24.1%;专项债务572363万元,占75.9%。

(3)使用

2022年,新增一般债券1000万元,用于金华新兴产业集聚区兰溪上华至婺城琅琊公路工程支出10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148000万元,其中:兰溪市城市停车场建设工程项目建设45000万元;云山街道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建设4000万元;兰溪市青湖幼儿园扩建项目建设1000万元;兰溪市梅江敬老院扩建工程建设1000万元;兰溪市马涧镇严宅村土地整治项目建设21500万元;兰溪市女埠街道中心幼儿园工程建设1000万元;兰溪市防疫应急医院(兰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工程项目建设4000万元;兰溪市诸葛镇基础设施建设及配套提升项目建设4000万元;兰溪市上华街道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建设63500万元;兰溪市民文化中心(文化馆)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设3000万元。

(4)偿还

2022年,我市债务还本支出9258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5089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57491万元,均用于偿还存量政府债务。

第二部分  2023年1至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七、2023年1至6月财政重点工作及成效

(一)多管齐下力保财政收支平稳

一是加大财政收入组织工作力度。将税源培育摆在首位,注重招商引资和产业升级,同时科学有序利用国有资源,统筹盘活低效土地。1-6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6亿元,增长18.9%。二是牢筑“三保”底线。向省财政厅申请调度款累计42.5亿元,有效缓解我市资金压力,全力保障“三保”工作。三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1-6月,全市各部门向上争取资金35.2亿元,剔除专项债券因素,累计向上争取资金28.2亿元,完成2022年全年争取资金量的91.3%。

(二)多措并举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是政策激励税源主体。截至6月底,累计完成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金额27.3亿元。初步拟定《强信心激活力全力助企“开门红”政策实施细则(工业领域)》。进一步梳理整合涉企政策,形成《关于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打造“新时代典型工业城市”的若干政策》初稿,预测兑现资金2亿元。二是有序落实“8+4”政策体系。已累计争取“8+4”政策省级资金7.6亿元,列金华各县(市、区)第三。三是创新开展强化财税赋能联动工程。成立工作专班,健全部门数据共享机制,落实落细联席会议机制、双向督查机制,定期召开工程进展汇报会议,强化分析动态检测,及时预判财政收支走势和风险,提前谋划部署调节举措,精准把握组织收入的力度和节奏。

(三)聚焦民生小切口助推共同富裕

1-6月,全市民生支出35.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0%。一是稳步提升教育经费投入。严格落实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支持教育事业均衡发展,1-6月累计支出教育资金8.4亿元。保障落实“七优享”工程,完成春季学期学生资助补助工作。全年拟安排“七优享”学有优教资金8035万元,学生资助补助经费2480万元,截至6月底,已拨付学生资助补助经费961万元。二是扎实保障特困民生。积极推动保障特困群众生活工作,安排低保和特困人员生活补助等资金8576万元,占2022年特困人员补助支出金额的62.9%。三是积极助推乡村振兴。争取省级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示范建设项目省补资金7000万元,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798万元、中央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第一批)129万元等。四是满足民众文体旅游服务需求。持续跟进市民文化中心改扩建工程,着力完善民众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积极迎接杭州亚运,释放全民文体消费需求,发放各类住宿餐饮满减消费券11265张,共计90万元。

(四)统筹兼顾力促体制革新

一是积极应用“零基预算”改革成果。根据零基预算工作专班行动部署,加大过紧日子力度,优化部门预算支出5亿元。按规定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设置绩效目标,建立以绩效为核心的预算安排“四挂钩”机制,前移绩效关口,促进绩效与预算深度融合。二是推动体制机制革新。已出台《兰溪市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兰溪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兰溪市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兰溪市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租赁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等系列制度机制,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工作。三是开展多元化调研服务。1-6月,通过统计调查、实地调查等方式,在零基预算、教育资金、政府购买服务等不同领域,已完成《兰溪市局深化零基预算改革 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准确识变 担当应变 以打造变革型财政组织争当收支平衡先行者》等8篇调研成果。

(五)多点发力推进数字化改革工作

一是持续完善预算一体化系统。新接入政府财务报告模块、银行账户管理系统,全力保证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会计核算等已接入模块正常平稳运行。二是全面推进线上系统应用。目前,我市全部乡镇街道均已上线运行“浙里基财智控”应用平台,实现区域内智控管理全覆盖。截至6月底,乡镇已配置用户数1468个,通过平台支付申请数达363笔,支付总额共计4357万元。三是大力实施电子票据改革。1-6月共有382家用票单位开通财政电子票据业务,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单位覆盖率为100.0%。累计开票1913万张,金额合计258亿元。6月底前全市共有20家医院实现医疗票据系统直连省厅医疗系统。

(六)多方维度防范化解财政风险

一是有序化解政府隐性债务。一方面开展全口径债务数据统计监测,杜绝新增隐性债务;另一方面,积极筹划化债资金渠道,通过年度预算资金、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等方式,进一步化解政府性债务,保障财政资金安全。二是牢守公款管理风险防线。按照应招尽招原则,依托“政采云”平台组织开展今年首期公款竞争性存放网上招投标工作,招标资金规模达23.6亿元。三是紧抓项目绩效评价。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与重点绩效评价,对一季度助企“开门红”政策进行专项绩效评价,涉及政策18项,涉及资金3500万元;开展专项债券重大项目绩效评价,已选取城市停车场建设工程等3个项目进行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5.4亿元;对2020-2022年科技专项资金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3亿元。

八、202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至6月,全市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56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86345万元的61.0%,增长18.9%。按收入结构分,其中税收收入1937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19645万元的60.6%,增长34.6%;非税收入418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66700万元的62.7%,下降22.9%。

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87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847921万元的52.9%,增长6.6%。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至6月,全市实现政府性基金收入3008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725320万元的41.5%,增长59.2%。

实现政府性基金支出2691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533261万元的50.5%,下降17.0%。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至6月,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零,主要是国有企业经营审计、股东会议均于年度中期召开,收益均于下半年实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零。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至6月,全市实现社会保险基金收入840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68687万元的49.8%,增长3.3%,主要是财政补助收入和保费收入增加。

实现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78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43693万元的47.2%,增长7.1%,主要是待遇享受人数增加和标准提高。收支相抵,本期收支结余16206万元,截至2023年6月底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125770万元。

(五)政府债务情况

全市政府债务2022年底余额753991万元,2023年1至6月新增专项债券16400万元,其中用于永昌街道第二公办园新建项目1000万元;北部医院建设项目 2000万元;兰花幼儿园新建项目400万元;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及急诊大楼建设工程5000万元,云山街道土地综合整治8000万元;减少一般债务20346万元,专项债务34238万元用于偿还存量政府债务。6月底余额76980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81282万元,专项债务588525万元。

九、下一步工作举措

今年以来,世界经济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增强,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面临重构,我国经济运行面临诸多困难挑战和不确定因素,经济恢复的基础尚不牢固,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需要付出巨大努力。今年我市依托“零基预算”改革成果,努力克服巨大收支压力,全力保障“三保”支出,坚持守牢风险防线,财政经济运行基本平稳。然而,兰溪市作为省重点防洪城市和浙中西部老工业基地,社保包袱沉重,收入结构较为单一,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比重较低;加之近年来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刚性支出居高不下,今年根据上级要求,又需新增大额跨区域补充耕地指标调剂资金,收支缺口剧增、库款运行困难等问题依然存在。财政在经济性减收、政策性减收“双减”以及政策性增支、保障性增支“双增”的双重压力下,工作难度明显增大,收入形势十分严峻。全市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守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发挥财政在宏观调控、资源配置、财力保障方面的积极作用,大力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助力打造“新时代典型工业城市”。

(一)全力保障全年财政收支平衡

加强2023年财政平衡测算分析,确保实现全年收支平衡。一是深入挖掘收入增长空间。不断优化经济结构,培育壮大新型工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产业集群,并大力招引贡献率高内控制度好的企业和项目,拓展税源,提高招商引资对兰溪财政贡献的转化率。以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为指引,出台招商引资、执行企业技改等财政奖励(补助)政策,持续引导企业扩大产业规模、增资扩产,加强招商引资,打造更具竞争力的“地瓜经济 ”。二是严控支出保平衡。根据财政收入形势,聚焦庞大收支缺口,动态进行支出调整。一方面,对非急需资金予以压减;另一方面,对项目建设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同时,对于追加申请,遵循“从严控制、事前审批、民生优先、讲求绩效”原则,除党委政府出台的重大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事项、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等不可预见事项的新增支出可按程序追加外,其他事项一律不予追加。三是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以“零基预算工作领导小组”为工作载体,继续推动零基预算“1+10+X”集成化工作模式发展,全面丰富零基预算管理内涵,优化零基预算管理链条,做好部门预算需求核减工作。同时,拟出台《兰溪市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管理政策体系。

(二)着力强化财政收支运行管理

一是保障库款运行。定期测算库款收支数据,优化支出结构,优先安排“三保”支出,全力争取省调度款支持,确保财政运行平稳。二是规范项目管理。健全重大投资项目决策程序,充分考虑财政、资规承受能力,科学谋划筹资渠道。一方面,对全市未立项和未正式开工的项目进行重新梳理,以项目自求平衡为原则,科学谋划筹资渠道,严格实行规范的立项程序。另一方面,在项目平衡方案中,将土地等各类成本纳入总投资成本中,真正做到项目收益覆盖全部成本。三是加强资金管理。统筹财政已下达资金尤其是直达资金管理,加速推进项目实施,并按程序提高项目资金执行率。

(三)纵深推进数字化改革工作

一是完善预算一体化系统。加强部门联动,着手资产云系统整合工作,并开展部门决算模块配置工作,深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模块完善、系统完备。二是促进数字化系统与业务融合。持续做好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浙里报账”等应用的优化和业务有机融合,全流程闭环管理,全面动态反映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三是深化乡镇数字化改革。继续推进浙里基财智控平台应用,联合兰溪农商银行,加强与省财政厅、省农商行的沟通对接,完善浙里基财智控应用平台功能优化,解决乡镇财政的现实需求。

(四)有序开展财会监督工作

一是扎实开展财会监督年活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建立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加大重点领域财会监督力度,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切实提升财会监督效能。二是优化营商环境。一方面,开展涉企政策绩效监督检查、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等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推动各项政策精准直达、落地见效。另一方面,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代理记账行业专项整治,规范会计秩序。三是加大绩效评价工作力度。选取社会关注度高、与民生保障和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审计和巡察反馈问题较多的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按照《兰溪市预算绩效管理成果应用办法》,强化事前绩效评估及绩效目标管理与预算编制挂钩、绩效运行监控与预算执行管理挂钩、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四是强化预算执行监控工作。认真落实《浙江省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依托收支智管平台和直达资金监控系统,跟踪监测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反馈风险预警信息,促进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关于兰溪市2022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23年1至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附表.docx

      兰溪市财政局2023年度绩效评价结果.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