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收到市建设局移送的一起涉嫌违法案件,一吊装公司在香溪镇某厂区作业期间,未按照规定安排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的工人上岗作业,涉嫌违法。
收到移送案件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队员再次对该工地涉嫌违法违规作业的情况进行现场核实。经查,连云港某吊装有限公司在香溪镇某企业技改厂房及综合楼项目施工中,安排搬运工李某某无证进行司索作业,存在安排未按照规定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的工人上岗作业的违法违规行为。
市建设局于当日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当事企业立即整改到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相关规定,对当事企业连云港某吊装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
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不仅仅危害员工自身的生命安全,还危害企业其他员工的人身安全,给安全生产带来重大隐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提醒用人单位和企业,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因小失大,聘请无资质工人从事生产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