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金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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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金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3-08-11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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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调整金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金管委〔2023〕5号)文件,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更好满足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现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作如下调整:
一、缴存职工购买首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职工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
二、缴存职工购买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职工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本通知自2023年8月14日起在金华市范围内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