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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供销社服务三农主体作用 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思考

发布时间:2023-07-31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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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的形势下,供销社面临着难得的新机遇和新挑战,要充分发挥供销社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中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把供销社系统打造成为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更好地发挥供销社在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致富、繁荣城乡经济助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重要作用。

一、存在问题

(一)农业社会化服务规模较小,为农服务功能还比较弱。一是社有企业实力不强。全系统盈利企业不多,盈利水平较低,经济实力不太强,缺少有实力的龙头企业,为农服务实力不强。二是土地托管推广力度不够。土地托管面积偏小,为农民提供各项生产经营相关服务较为单一,土地托管仅针对某个生产经营环节托管,未有效开展测土配方、智能配肥、冷藏加工等服务。三是农村流通现代网络建设不够完善。电商服务中心、镇级电商服务站、村级电商服务点等农村配送网络服务平台还没有充分发挥作用,为农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没有真正落实。四是农村集体经济比较落后。集体经济发展模式较为单一,经济收入渠道少,缺少集体资源,村级集体经济收益使用管理机制不够健全,缺乏对市场经济风险的抵御能力。

(二)基层社和基层企业缺乏造血功能,阻碍发挥为农服务功能。部分基层社基础薄弱,资金缺口大。一些基层社管理体制落后,基层设施陈旧,缺乏创新精神和开拓精神,靠收取铺面租金过日子,缺乏造血功能,没有再投资扩建的能力,造成在项目建设、拓展业务方面,虽有好的想法和项目,但资金缺口大,无法满足农民合作社等市场经营主体的服务需求。      

二、建议和对策

(一)推进适度社会化经营体系,振兴乡村产业发展。一是创新农技服务方式。充分发挥供销社系统农民专业合作社、庄稼医院在农业技术推广和农民技能培训中的积极作用,推动农资销售服务与技术指导、生产作业、产品加工、市场营销等服务结合,为农户和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综合性、专业化的农技服务。二是推动农村合作金融服务。要充分依托乡镇综合服务站和村级综合服务社,加强与金融机构、乡镇政府和村“两委”的合作,共建“三农金融服务室”。配合金融机构积极开展金融代理和农村商业保险、政策性农业保险代理业务,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民提供金融信贷支持,逐步缓解农民“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二)健全的基层组织体系,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一是盘活社有资产,推进基层社改造。加大基层社资产盘活开发力度,推进基层社分类改造,建设完善一批乡镇综合超市、农贸市场等服务设施,促进基层组织建设扩面提质增效,拓展供销社经营服务领域,推进社有企业改造升级,创新供销社联合社治理机制,打造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二是积极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鼓励有条件的基层社吸纳农民专业合作社入社,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出资组建新的基层社,依法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积极吸纳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担任基层社负责人,以融合发展促进服务优势叠加、产业交叉渗透、功能互补延伸。三是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大力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提升农户组织化程度。加大对小农户扶持力度,引导龙头企业、合作社等与小农户建立利益联结关系。深入推进基层社分类改造,加强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融合发展,因地制宜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加快建设农村综合服务社,推动农村服务设施建设提档升级。四是深入开展“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主动加强与村“两委”合作,积极推广“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经验做法,在促进乡村善治中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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