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提高待遇",要不得!

发布日期: 2023- 07- 2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W020230403325063750098.jpg

W020230403325064854449.jpg

2014至2020年,时任仙居县安洲街道下垟陈村党支部书记应舜朝,违规发放、领取误工补贴和通讯补贴。2022年4月,应舜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W020230403325065203670.jpg

图片1.png

2014年3月,仙居县安洲街道下垟陈村村两委会议召开,就村务活动和村两委干部报酬等事项进行讨论。会上,有干部提出应舜朝作为村书记,对村里工作投入了很多精力,平时电话费支出也比较大,应给予一定的误工补贴和通讯补贴。会议决定以每日80元的标准发放误工补贴、每月100元的标准向村主职干部发放通讯补贴。

IMG_8290.JPG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省、市、县关于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等文件要求,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需经村民会议讨论方可决定办理;对已享受财政补贴和发放年固定补贴的村干部,不得以实际误工补贴名目重复发放补贴。明知相关规定要求,应舜朝依然在领取县财政发放的村主职干部报酬后,又领取了2014年至2020年度误工补贴101110元和通讯补贴4800元,损害了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利益。

IMG_8285.JPG

2021年10月,仙居县安洲街道纪工委对辖区内村(社区)开展违规发放各类补贴问题监督执纪问责专项整治,发现了应舜朝违规领取补贴的问题线索。

IMG_8289.JPG

2021年6月,仙居县安洲街道纪工委对应舜朝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立案审查。此前,应舜朝已受过党纪处分,因在违纪受处分后又故意违纪,2022年4月,应舜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违规领取的误工补贴和通讯补贴予以追回。2023年3月,应舜朝因其他严重违纪违法情况,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W020230403325067182066.jpg

违纪党员反省:

我身为共产党员、村里的主职干部,本应该严格约束自己,努力为村里作贡献,却在贪小便宜和侥幸心理的作祟下,违规领取了不该领的补贴,政治觉悟不高、纪律意识淡薄让我一错再错,我的行为损害了党员干部的形象,辜负了组织和村民对我的信任。希望大家以我为戒,强化法纪意识,严守纪律红线。

执纪者说:

违规领取补贴背后的根源是作风不正、纪律不严。少数基层干部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后,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开始想这想那、要这要那,甚至违反规定去获取不该得的待遇报酬,完全忘记了自己的党员干部身份,把纪律规矩抛到脑后,最终付出惨痛代价。广大党员干部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宗旨,以案为鉴、洁身自好,自觉抵御各种诱惑侵蚀,清白勤勉干事,做群众信得过、靠得住的好干部。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