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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第二批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安排情况公示
市委统战部(民宗局)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3-07-26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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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财政厅、省民宗委浙财农〔2023〕76号文件,下达我市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部分)51万元。经统战部部务会议研究同意,拟将该笔资金继续安排到永昌街道洪畈朱村物业经济项目,并对前期规划的项目内容进行调整。调整后,项目总投资为260万元,建筑层次七层变更为三层,一层为营业用房,二、三层为公寓,同时取消项目停车场建设内容。建筑占地面积根据施工图实测,为352.4㎡,建筑面积为 1110.96㎡,预计可建设公寓19套。通过出租配套营业房和单身公寓等,预计每年为村里增加20余万元经济收入。
现将拟列为2023年第二批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安排情况给予公示。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兰溪市委统战部(民宗局)反映。
地址:兰溪市府前路81号 联系人:汪旭霞 联系电话: 88899638 88899639
公示期:2023年7月26日-2023年8月4日
附:2023年第二批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安排计划表
中共兰溪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兰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