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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下发2023年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二次分配方案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

  • 发文字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信息有效性:

关于下发2023年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二次分配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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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7-21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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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局工作开展实际情况,结合项目采购内容,现将浙财资环〔2022〕64号下达的414万元(需政府采购金额221.5万元)及浙财资环〔2023〕13号下达的104万元补助资金进行二次分配,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要求各相关科室、队、站对应安排的项目抓紧实施,推进项目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尽早发挥上级补助资金效益。

上级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文号

资金内容

项目

金额

支付单位

政府采购金额

采购内容

浙财资环〔2022〕64号

省级环保专项资金414万元

实验室能力维持

30

监测站

30

实验室仪器设备等

兰溪市环境质量监测信息网

30

监测站

25

自动站相关设施提升

兰溪市兰江流域水质监测提升项目

80

监测站

53.5

自动站设备及藻类溯源服务

水污染防治

65

局本级

40

排污口排查整治预算40万,今年支付16万;小流域自动在线安装预算60万,今年支付24万。

大气污染防治

131.6

局本级

73

纺织印染行业清洁生产审核200万(今年支付50万)、VOCs排污权交易试点23万

执法监测能力补充

27.4

局本级

0

生态文明建设资金

50

局本级

0

浙财资环〔2023〕13号

省级环保专项资金104万元

大气污染防治

104

局本级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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