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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2023年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二次分配方案的通知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3-07-21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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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局工作开展实际情况,结合项目采购内容,现将浙财资环〔2022〕64号下达的414万元(需政府采购金额221.5万元)及浙财资环〔2023〕13号下达的104万元补助资金进行二次分配,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要求各相关科室、队、站对应安排的项目抓紧实施,推进项目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尽早发挥上级补助资金效益。
上级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文号 | 资金内容 | 项目 | 金额 | 支付单位 | 政府采购金额 | 采购内容 |
浙财资环〔2022〕64号 | 省级环保专项资金414万元 | 实验室能力维持 | 30 | 监测站 | 30 | 实验室仪器设备等 |
兰溪市环境质量监测信息网 | 30 | 监测站 | 25 | 自动站相关设施提升 | ||
兰溪市兰江流域水质监测提升项目 | 80 | 监测站 | 53.5 | 自动站设备及藻类溯源服务 | ||
水污染防治 | 65 | 局本级 | 40 | 排污口排查整治预算40万,今年支付16万;小流域自动在线安装预算60万,今年支付24万。 | ||
大气污染防治 | 131.6 | 局本级 | 73 | 纺织印染行业清洁生产审核200万(今年支付50万)、VOCs排污权交易试点23万 | ||
执法监测能力补充 | 27.4 | 局本级 | 0 | |||
生态文明建设资金 | 50 | 局本级 | 0 | |||
浙财资环〔2023〕13号 | 省级环保专项资金104万元 | 大气污染防治 | 104 | 局本级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