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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征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的公告

  • 发布机构:

    黄店镇

  • 发文字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信息有效性:

关于征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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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7-18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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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乡镇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深化基层法治建设,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根据上级工作部署要求,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黄店镇人民政府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认为目录中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有需要修改/废止的,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浙江省兰溪市黄店镇人民政府 邮编:3211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 652967093@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726日。

联系人: 王灿

联系电话: 15257905071

附件:1.黄店镇人民政府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清单

2. 起草说明

 

兰溪市黄店镇人民政府

2023717


黄店镇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清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统一”编号

有效性

1

《黄店镇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实施办法》

黄政〔2021〕7号

黄店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9日

GLXD99K-2021-0001

长期有效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的起草说明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上级部署要求要求,我镇于20236月启动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二、清理的范围和原则

行政规范性文件存在违法设定非行政许可事项,变相设定行政许可或者增加行政许可条件、环节;存在与公开发布的权力清单内容不符;存在与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政策、上级行政规范性文件等相抵触的,或者主要内容已被新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所替代的,或者已经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应由起草单位提出废止或者修改意见。适用期已过、调整对象已消失,或者实际上已经没有实施的,应由起草单位提出失效的意见。

本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范围:截至2023年4月底现行有效的乡镇行政规范性文件,即乡镇人民政府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在本乡镇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时期内反复适用的公文。

三、解决的主要问题

及时修改或者废止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是政令畅通的制度保障,有利于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四、主要内容

经清理,纳入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文件共计1件,其中提议继续有效1件、废止(失效)0件、部分有效或部分修改0件,具体文件名称、文号、废止理由见附件。

五、评估论证、公平竞争审查、征求意见及协调处理等情况

在前期排查梳理近年黄店镇下发的文件基础上,对标对表其中是否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是否进行合法性审查、是否有公示、备案等情况,最终纳入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文件共计1件,其中提议继续有效1件、废止(失效)0件、部分有效或部分修改0件。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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