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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暂停或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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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08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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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范围:在兰溪市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

申请条件:发生事故后被认定为工伤,已享受的定期待遇需要暂停或终止的。

申请材料:1.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终止(暂停)申请表2.收养登记证(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3.死亡证明(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4.判决书(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5.结婚证(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6.火化证明(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办理时限:法定办结时限 42(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28(工作日)

办理地点:兰溪市社保大楼(府前路234号)二楼

办理结果告知:现场或网上告知

咨询电话:0579-88884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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