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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781769646177T/2023-105317

  •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统计

  • 体裁分类:

    通知

  • 文件名称:

    关于印发《统计法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必修课实施方案》的通知

  • 信息名称:

  • 发布机构:

    市统计局

  • 发文字号:

    兰统计〔2023〕5号

  • 成文日期:

    2023-02-13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登记号: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统计法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必修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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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6-07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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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统计法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必修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要求,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意识,着力推进依法治统、依法统计和依法行政,有效落实上级统计法治工作部署,将《统计法》及统计基础知识列为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将《统计法》及统计基础知识列为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能够有效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用法制度,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统计法律宣传教育,全面落实各级政府执行统计法和维护统计独立真实调查的领导责任。《统计法》进党校作为一项常态制度,将有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组织领导统计工作、带头遵守统计法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推动领导干部支持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职权,在我市各级领导干部中构建起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统计生态,为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党政同责责任制,预防“数字腐败”、保障数据质量,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方式

(一)制度化开展专题培训。围绕本方案要求,制度化保障统计法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对领导干部开展每年至少一次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二)多样化增强培训实效。市统计局及时编制法律法规宣传手册、法治宣传短视频、法治动漫等培训资料,供市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各类型干部教育培训使用。

(三)常态化落实联系制度。市委党校与市统计局就统计法进党校工作建立联系制度,常态化联系对接,保证每年培训顺利进行。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统计法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培训的必修课内容务必聚焦在完善统计体制和加强统计监督政治责任上,聚力在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任务上,从政治上看问题,从思想上查根源,从落实上找差距,真改实改、全面整改,扎扎实实夯实好统计法治基础。

(二)明确责任分工。要结合实际、明确分工,合理安排课程和授课内容,市委党校负责相关课程安排,市统计局负责统计法进党校培训师资、教材安排,形成步调一致、合力推进的工作局面。

(三)加强宣传培训。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明确目标任务,层层压实责任。突出培训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实用性,加大统计法的宣传力度,厚植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思想根基,切实增强领导干部自觉遵守统计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统计工作的意识和能力。

中共兰溪市委党校                兰溪市统计局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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