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知如此,怎么着都不会接这单生意!”近日,一货运司机白某为了赚取高额运费,帮助陌生男子运输假烟,经兰溪检察机关提请公诉,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白某平时在某货运平台接单拉货,2022年5月,他接到一陌生男子电话,问能否不通过线上平台,从福建浦城运送一批货物到浙江杭州,并允诺支付2500元现金作为运费。虽然心中有所怀疑,但因货运价格高于平台,白某最终还是答应了。2022年5月14日,白某驾驶厢式货车前往浦城郊外双方约定的地点,在装卸货的时候,他发现货物原来是一批卷烟,但没有多问,最后完成了这趟货运交易,并收取了2500元的运输费用。
次日,该货主又联系上白某,约定以3000元的运输费用,让白某再运一趟。“如果是真烟的话肯定会让有资质的人来运送,这样偷偷摸摸运送肯定是假烟。”白某明知是运输假烟,但他抱着侥幸心理,再次来到浦城,将一批卷烟运往杭州。不料,这次货车在途经G60杭金衢高速兰溪路段时,被高速交警和兰溪市烟草专卖局行政执法人员当场查获,车上共有玉溪、双喜、中华等13个品种卷烟共计6922条。
经鉴定,这批卷烟均属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价值100.3万余元。该案被移送兰溪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认为,白某无烟草专卖品运输许可证,明知他人销售假冒伪劣卷烟而提供运输服务,其行为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遂提请公诉。最终,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