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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梅江敬老院扩建项目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梅江镇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3-06-30 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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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包括项目背景、主要内容及组织实施情况、专项债券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等。
1.项目背景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刻不容缓。据统计,到2019年底,我国65岁以上老年人占总人口比例为16.21%,已经超过国际老龄化标准,预计到2020年将增至2.6亿,到2030年我国老年人口将首次超过少年人口,到2050年老年人口将达到4亿人,以后将长期保持4亿人口的规模,养老服务业市场广阔。兰溪市梅江镇居住的中老年人较多,高龄老人、空巢老人、三无老人都迫切希望必要的敬老院服务设施,这些老年人的日常生活中,需要生活服务、娱乐服务、健身服务、医疗服务及终年服务。
梅江敬老院扩建,主要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惠民政策,确实把我国的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老有所敬的传统美德继续传承,坚持以服务居民为宗旨,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立足长效的发展思路推进养老服务工作。积极推进构建政府主导、社会服务参与,居家养老为主,机构养老为辅,社会化服务为依托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动员社区力量,运用市场机制,完善社区服务功能,有计划、有步骤地地推进养老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梅江敬老院扩建项目实施,规范养老服务功能,使辖区60岁以上老人真正体会到党的温暖,使我国关心老人,孝敬老人,尊重老人的传统美德深入人心。
2.主要内容
项目新建一栋5层养老住房,建筑占地面积1671.2㎡,建筑面积8883.7㎡,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624.9㎡,地下建筑面积(不计容)1258.8㎡。建筑密度35%,容积率1.597,新增床位204床,新建停车位40个。
3. 组织实施情况
根据现场平整实际,于2021年10月28日正式开工,出具开工报告,工期:300天,主体建筑建设合同价为23514155元。工程按进度有序推进,新增新增床位204床,新建停车位40个,建筑面积8883.7㎡,现阶段实际支付主体建筑建设工程款:1670万元。现处于工程总体验收阶段,梅江镇正在积极对接业务部门办理竣工验收阶段各项功能监测或专项验收工作,抓紧验收并开展后续建设。
4.专项债券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一)根据项目专项债券申报实施方案,项目估算总投资3026.98万元,其中单位自筹1026.98万元,专项债券筹资2000.00万元。截至2023年5月5日,项目专项债券实际到位资金1000.00万元,专项债资金到位率50%;当前累计完成投资1730.00万元(敬老院扩建项目暂未完成竣工决算审计)
(二)项目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该项目计划2021年1月份开始施工,并于2022年6月份竣工。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缩短建设周期尤为重要,业主应取得各有关职能部门大力支持,使项目建设顺利完成。详见项目建设进度表。
2020年10月底前完成项目立项、设计、土地征用等各项项目前期工作。
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场地平整,三通一平等施工前期准备工作。
2021年1月开始进行主体工程施工,于2021年10月底主体工程结顶。
2021年12月开始穿插进行装修、水电施工及室外道路、绿化工作,计划于2022年6月底整个工程交付使用。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此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严格落实预算法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及提高养老服务水平。
我镇项目支出项目主要是提高养老事业规模,推动养老事业发展,有效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能为老年人提供环境优美、设施配套、功能齐全,适合老年活动的优美场所,将进一步提高老年人养老水平,充分发挥规模效应和示范效应;同时,作为敬老院建筑设施,是以社会效益为主,响应中央“培育壮大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号召,为养老事业作出贡献,作出榜样。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我镇绩效自评原则是依法依规、客观公正、绩效导向、科学评估、规范有效。主要依据为兰发改审〔2020〕63号文件设立项目,通过绩效评价方法中的因素分析法进行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绩效评价的要求,我镇成立了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照自评方案进行研究和部署,相关班子成员及相关科室全程参与,按照自评方案的要求,对照实施项目的内容逐条逐项自评。在自评过程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偏差,为下一步工作夯实基础。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绩效评价综合结论:经按“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综合评价,本项目综合得分83分,评价等次为“良”各项评分结果见“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项目立项批复情况:梅江敬老院扩建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立项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符合“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原则,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无重复。
项目完成勘察、设计、用地、环评、开工许可等前期工作情况:根据规定要求,梅江镇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严格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和相关程序,在决策阶段即完成了包括勘察、设计、用地、环评、施工许可证在内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项目符合专项债券支持领域和方向情况:梅江敬老院扩建项目与专项债券支持领域和方向匹配性良好,项目申请专项债券额度与实际需要相匹配。
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本项目新设置204张养老床位,充分保障特困供养对象集中供养情况下,利用空余床位开展接收社会寄养老年人服务。自费供养养老收入包含住宿、餐饮、养老活动以及基础护理费用,根据兰溪市下列几个地区养老机构收费的平均标准以及梅江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收费文件,普通养老床位收费为2,500元/床/月,自费养老收费每3年增加10%本项目新建有停车位40个,根据规划该部分由建设单位持有,采取自营模式。参照目前项目周边地区停车场经营水平,本项目停车位停车费用15元/个/天,一年365天,停车费用每3年增长10%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组织机构情况:成立镇长张庆华为组长,副镇长章斓为副组长,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徐寅为成员的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项目办公室设在民政(矛调中心1楼),负责项目日常事务及项目推进、实施与管理。
项目组织分工情况:本着便于管理,利于管理、利于实施的原则,办公室下设项目管理组、计划财务组、项目执行组,人员由镇现行管理人员组成项目管理组,由财政所财务担任计划财务组,由镇有关业务部门一起负责项目执行工作,主要包括项目的实施、应用、掌握项目建设进度、总结、解决矛盾、推广、及时进行分析报告。
项目制度建设情况:在流程方面,严格按照预算法,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进行项目建设,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在项目资金执行方面,按照项目计划安排和实际工作情况开支,做到了专款专用,经费均按照有关文件、通知精神执行。
(三)项目产出情况:
项目现处于已竣工未验收阶段,暂无项目产出情况。
(四)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现处于已竣工未验收阶段,暂无项目效益情况。
五、主要经验、做法及有关建议
第一,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程序规范。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提交的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并且得到了发改局的批复。还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分析和评估。
第二,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确保项目资金安全、规范运行。在项目建设实施的过程中,资金的使用、支出等按照这一办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执行,资金调整、拨付程序规范、手续完整,并且资金的使用符合规定的用途。
建议
评价结果表明,项目建设和管理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和障碍:
项目实施进度滞后于原定计划,导致项目截至2023年5月一直没有进行竣工验收。
针对本次评价发现的问题,本报告相应提出以下三条政策建议:
应当认真分析总结项目施工滞后于原定计划的原因,找出解决对策,在后续的项目建设中避免类似情况发生。当务之急则是尽快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