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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兰溪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委关于十五届市委第三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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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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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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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兰溪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委关于十五届市委第三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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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6-30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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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10月10日至12月26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兰溪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3年2月23日,市委巡察组向兰溪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兰溪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狠抓落实整改。针对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全面认领,立查立改,迅速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范围形成以上率下、督导问责、统筹兼顾的整改工作格局。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落实。召开专题部署会议,认真梳理巡察反馈意见,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逐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及完成时限,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集中研判,攻坚破难,保证整改质量。三是注重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狠抓制度完善和执行,充分发挥制度的刚性约束作用,以制度机制固化巡察整改成果,努力使我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巡察反馈后,巡察反馈问题40个,目前已经完成整改40个。在巡察整改工作中,给予书面检查1人,批评教育1人,提醒谈话3人,民主生活会批评帮助6人;建立完善制度12项。

一、关于“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济工作重要论述精神的政治主动性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专题传达学习上级经济工作会议、兰溪市委十五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市政府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组织班子成员学习讨论研究《十五届三次全会报告》,并做交流发言。二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省委三个“一号工程”、习近平经济思想学习纲要选篇等精神。三是2023年2月7日召开全市民营经济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大会,现场表彰突出贡献类、优秀成长类等企业,激发企业发展信心,动员全市上下一起拼,同心干。

该项任务已完成整改。

二、关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兰溪是一座典型的工业城市”的重要指示精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站位,深化认识。组织全局干部职工专题学习“报告”和“决定”。全局干部职工会议结束后,班子会继续开展大讨论、大交流。二是全力开展低效整治工作。2022年兰溪市被评为低效工业用地专项整治优秀单位,金华地区排名第五。

该项任务已完成整改。

三、关于“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企业走访,做好企业服务指导,做好政策宣传落实。二是继续做好重大项目推进工作;做好2023年企业技改意向摸排工作,建立技改意向培育库;走访企业迁建扩建项目,指导企业做好材料申报。三是2023年1-3月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制造业增加值增速27.3%,增速位列金华第四,高于金华全市水平17.1个百分点。  

该项任务已完成整改。

四、关于“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以学法为基,普法为要,用法为本的纲要,3月22日召集我市烧结砖企业负责人开展《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的学习,特别对涉及违法的条款进行详细解读,并进行了现场互动解答,对学习中存在疑问的地方进行现场答疑。二是以执法为严,制定开展砖瓦行业联合执法检查计划,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4月18日由经信局牵头,联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辖区内烧结砖企业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实心粘土砖生产和销售、渣土消纳报备、现场管理、扬尘治理等行为。三是持续开展宣传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目前已在户外宣传媒介做了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宣传。    

该项任务已完成整改。

五、关于“‘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3年1月15日组织局班子成员学习了《关于印发<党组(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提高党委班子学习的紧迫性和自觉性。二是将第一议题与廉政“会前一刻钟”学习相结合,制定了学习计划,今年1-4月都已按照学习计划开展了第一议题的学习。

该项任务已完成整改。

六、关于“贯彻落实打造‘新时代典型工业城市’精神离闻令而动的高效作风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9月30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专题学习“报告”和“决定”。全局干部职工会议结束后,班子会继续开展大讨论、大交流,对照要求,思考下一步工作思路。二是就“决定”中的任务进行了科室分解、要求大家对照工作要求,切实抓好落实。三是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出台《兰溪市智能织造升级工程实施方案》等方案,为加快打造“新时代典型工业城市”贡献经信力量。

该项任务已完成整改。

七、关于“推进智能制造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推进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未来工厂梯度建设,锂威能源纳入省未来工厂培育库,珺纺、蓝之梦、巨江电源纳入省数字化车间培育库。二是目前已摸排盘毂动力、锂威科技等企业,建立建立工业设计中心培育库;同时将该工作纳入年底工业考核。

该项任务已完成整改。

八、关于“统筹推进数字经济发展能力有待提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织造(棉纺织)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市创建工作,兰溪棉纺织行业入选全省首批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市创建名单,并获省级财政激励资金500万元。2022年兰溪市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 1.0 阶段及以上覆盖率83.75%,位列全省第5;兰溪被评为金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工作先进单位和金华市数字经济发展工作先进单位。二是加强数字经济系统重点应用建设,织造(棉纺织)产业大脑一期项目进入验收阶段,政府侧应用和行业数据仓已经建设完成。三是2月13日召开数字经济发展工程工作会议,研究落实数字经济发展工程工作。

该项任务已完成整改。

九、关于“向上争取发展要素有所弱化”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兰溪围绕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政策已争取资金3325万元。二是加强向上汇报沟通,多次由局领导带队前往省厅对接产业集群、化工园区、未来工厂等事宜,争取要素支持,积极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该项任务已完成整改。

十、关于“企业主体培育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企业培育。获评2023年第一批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3家,数量排名金华第一。二是做好省小微企业园建设提升财政专项激励综合考评工作,2023年1月11日,省通报考评结果,兰溪为合格单位。三是把好园区企业的入园关,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微企业园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2022年修订)》中进一步明确入园条件。

该项任务已完成整改。

十一、关于“对高技术制造企业的培养支持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3月成立兰溪市智能织造升级工程指挥部,出台《兰溪市智能织造升级工程实施方案》,制定智能织造升级工程指标评价体系,召开智能织造工作例会6次,外出学习考察1次。二是鼓励纺织、建材、化工等传统产业绿色提升。2022年凤登环保获评国家级绿色工厂,新增12家金华市级绿色低碳工厂。三是兰溪市现代纺织与服装智能织造产业集群已列入第一批“浙江制造”省级特色产业集群协同区。兰溪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列入2023年浙江省化工园区复核认定(第一批)通过名单。

该项任务已完成整改。

十二、关于“与‘政策找企业’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兰精灵进行宣传,加强政策知晓率。配合做好政策梳理,已梳理完成沿用工业经济政策,并汇总提交至财政部门。二是3月2日开展“送政策进园区”宣传活动,现场向企业主进行政策解读。

该项任务已完成整改。

十三、关于“国有房屋减租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经与国资协商,二处房屋2017年始租金收入已上缴国库,无法申请返还。将给予两承租户免费延长6个月租期。二是召集相关科室人员对国有房屋减租政策文件开展学习,并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按国有资产规定执行到位。

该项任务已完成整改。

十四、关于“服务企业主动性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继续走访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对工办人员就项目立项进行培训指导;对联系我局需要立项的企业,积极进行对接,加强指导,帮助企业尽快立项。二是3月23日召开一季度乡镇(街道)制造业投资形式分析会,召集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工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布置一季度工业经济开门红相关工作,指导属地加强企业服务能力。

该项任务已完成整改。

十五、关于“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联企服务不够广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为基础,加强与营商办兰花钉平台的结合,将平台升级成为一个高效便捷、具有兰溪辨识度的企业服务平台。配合金融办完成政府财政资金的一键转贷平台的打造,截至一季度已经为50家企业提供政府转贷资金3.54亿元。二是加强部门联动,依托千名干部联千企专项活动和企业码平台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广泛收集企业难题,并推进问题有序解决。

该项任务已完成整改。

十六、关于“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调整班子分工,明确党委委员、副局长王星华分管意识形态工作。二是2023年3月14日召开党委会学习《关于十五届第一轮巡视意识形态专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例的通报》《中共兰溪市委宣传部关于2022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报告》等文件。三是利用周一夜学、全体干部大会等载体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意识形态相关文件,强化全局理论武装,为意识形态提供思想保障。

该项任务已完成整改。

十七、关于“理论武装工作没有走深走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中共兰溪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委员会2023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严格按照学习计划执行。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在参考市委理论学习要求的范围内,增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经济思想学习纲要等学习内容。二是在学习计划中明确学习组成员、学习要求、学习形式等相关内容,同时要求每月至少安排1次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做交流发言,撰写心得体会。

该项任务已完成整改。

十八、关于“公务接待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对经信局2020年以来公务接待问题进行全面自查,进一步规范公费接待审批填报内容,备注参加领导范围。二是利用周一夜学时间,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公务接待、会议支出标准等相关培训,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进一步修订完善经信局相关内控制度,严格按照申请人填报接待审批表、分管领导审核、接待结束后提供相关单据,经办公室及分管领导审核通过后进行报销流程操作。

该项任务已完成整改。

十九、关于“公务出差审批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财务管理规定、内控管理制度等开展全面学习,切实提升办公室人员对局规章制度的理解和执行能力,督促各科室在工作中严格按制度执行,做好审核把关工作。二是修订完善相关内控制度,规范出差报销手续,差旅费严格按照出差人员线上发起申请,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出差,出差结束后通过浙里报 按程序进行线上审批。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相关制度,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出现。

该项任务已完成整改。

二十、关于“部分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偏低”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下达后,我局组织发改、科技、财政、人社、建设、市场监管、商务、统计、金融办等相关部门进行专题讨论资金使用方案。二是制定资金使用指南。印发《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省级中小企业纾困帮扶资金项目的通知》(兰经信发〔2022〕5号),通过统计局数据库比对纾困要求,筛选出基本符合要求的企业名单,组织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开发区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一步核实,最终确定补助名单。三是2022年6月底专项资金全部补助到位。

该项任务已完成整改。

二十一、关于“内控制度不够完善”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梳理经信局现有制度,立足时效性、严肃性和可操作性,对其中不符合上级精神的、过时的及时进行修订,修订完善7条,重新制定5条。二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对新修订完善的内控制度进行学习,确保相关制度执行到位。

该项任务已完成整改。

二十二、关于“公车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明确公务用车使用审批程序等内容,建立了一车一档档案。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严肃公车使用范围和使用纪律。三是对公务用车驾驶员开展廉洁和安全教育,坚决杜绝出现公车私用、危险驾驶等情况出现。

该项任务已完成整改。

二十三、关于“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对该情况进行核实,未发现以权谋私和优亲厚友的问题。二是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了《浙江省经信系统公职人员政商交往“十不准”清单》、《兰溪市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负面清单”》,再次强调了与企业交往过程中的红线,要求全局机关干部要严格遵守。三是组织局班子成员填写“三清理一规范”自查自纠表,组织全体干部填写了家属从业情况表格,掌握干部家属从业情况,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个人事项填报相关规定。

该项任务已完成整改。

二十四、关于“专项资金补助未形成有效监督闭环”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近三年已补助项目进行抽查,未发现骗补行为。二是在出台资金管理办法中明确“对不按规定使用激励资金的,三年内不得申报财政补助”等监督管理内容,确保资金真正用到实处,杜绝企业骗取补助的情况发生。三是对需要验收的智能化改造项目,验收专家组原则上由技术专家(浙智专委委派)、经信局、财政局、科技局及相关审计机构组成,验收专家严格实行回避。

该项任务已完成整改。

二十五、关于“项目审计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兰溪市数字化改造项目的验收及审计的工作流程,确保在项目验收前形成审计报告初稿。第三方审计机构根据验收专家组的验收意见在验收后形成审计报告终稿。二是严格审查审计报告初稿,对不符合要求的审计报告退回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修改,确保审计质量。

该项任务已完成整改。

二十六、关于“合同签订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合同签订审核流程。二是定期检查和评价合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促进合同的有效履行。严格避免合同书中签订日期、有效期限等关键要素空白。

该项任务已完成整改。

二十七、关于“执行激励政策随意性较大”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继续完善技改政策实施意见,与财政局等其他部门做好对接,同时做好企业申报服务指导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技术改造的促进作用。二是通过兰精灵发布《“金华政策智配”应用上线,政策查询看这里》,推动惠企政策精准直达,通过微信群对技改补助申报工作进行宣传、答疑,提高补助政策知晓度,及时协助企业进行备案纳统,规范项目管理流程。

该项任务已完成整改。

二十八、关于“报销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办公室人员进行业务学习,提升业务专业能力,严格按财务制度和审批程序开展工作,切实履行好审核把关职责。二是修订完善局内控制度,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行学习,并严格执行。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出现,经费报销及资金发放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落实到位。

该项任务已完成整改。

二十九、关于“专户资金支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专户资金使用范围和途径,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学习,并严格执行到位,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做好办公经费的统筹安排,今年年初即通知各相关科室按照零基预算的要求,准确摸排全年预补助资金,确保资金使用与项目范围互相对应。三是进一步缩减开支,节约办公。如相关广告、宣传尽量减少。

该项任务已完成整改。

三十、关于“银行账户游离在财政监管之外”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 一是与财政沟通后,二轻企业改制办公室专户可以取消,待档案处理完、资金上缴国库后予以取消。二是工业经济发展专户余额已使用完毕,已向建设银行提交取消该账户的申请。三是进一步核实市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发展中心相关账户,银行账户全部纳入财政集中支付,符合财政监管要求。

该项任务已完成整改。

三十一、关于“‘一把手’末位表态制执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局干部学习《兰溪市“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意见(试行)》。二是针对该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自2022年巡察开始至今均严格执行“一把手”末尾表态制度。同时,凡涉及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均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三是办公室主动学习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意见,并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流程,进一步规范会议事项、会议议程等会议流程。

该项任务已完成整改。

三十二、关于“个别项目先实施后上会”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由经信局时任分管领导拟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针对该问题开展自我批评 ;二是组织学习兰溪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工资资料汇编》、《兰溪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兰溪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的通知》、《兰溪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浙江省201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等文件。组织学习“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局内控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

该项任务已完成整改。

三十三、关于“会议记录缺失”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办公室、直属机关党委工作人员学习民主生活会的会议召开流程、标准,民主生活会后相关资料的汇总、台账资料的收集等要求,明确今后民主生活会的规范流程。二是对局里的会议记录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自查,并做好会议记录存档。

该项任务已完成整改。

三十四、关于“党员发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于4月15日召集局机关两个支部的支委学习党员发展相关流程,让支部在党员发展中把好第一道关口,确保党员发展程序规范。二是两个支部分别组织支部内党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让每位党员都对党员发展的流程有清晰的认识。三是局党委严格把好发展党员关口,确保高质量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该项任务已完成整改。

三十五、关于“党费收缴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未缴纳党费的同志进行了党费补缴,并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4月15日直属机关党委组织局机关两个支部的支委学习了《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并要求各支部严格按照规定收缴党费。

该项任务已完成整改。

三十六、关于“中层干部调整缺少会议记录”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3月20日利用周一夜学时间,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兰溪市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兰溪市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操作手册》等规章制度,特别是要求人事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要熟悉选拔任用各个环节。二是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兰溪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建立一套完备的选人用人内部流程制度,确保今后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规范到位。三是积极完成组织部针对2022年兰溪市委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中反馈的问题开展的选人用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账检查工作。

该项任务已完成整改。

三十七、关于“任前公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针对任前公示时间不足问题,现已重新公示。并开展2019年至2022年人事调整全面自查自纠,干部任免和职级晋升中均不存在干部任前公示时间不足问题。

该项任务已完成整改。

三十八、关于“干部选任资料不齐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针对民主推荐中会议推荐人数少于口头推荐人数这一问题,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在2019至2022年人事调整纪实材料,干部任免纪实材料中未发现该问题。在2022年两次职级晋升工作开展前我局已自查发现该问题,并立即对此进行整改,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且执行到位,未出现会议推荐人数少于口头推荐人数问题。

该项任务已完成整改。

三十九、关于“审计服务外包未公开询价”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与财政局沟通,及时调整采购指标,第三方审计由线下采购调整为线上采购,在政采云平台上下单或发起竞价。二是由办公室及业务科室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询价采购小组,对拟采购服务提出明确要求,在财政局的集中采购清单中进行询价。三是采购小组根据服务供应商的价格、服务内容等进行综合分析,确定最终采购方案。

该项任务已完成整改。

四十、关于“考核机制缺失”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对情况予以重新核实,2020年技改项目审计,经调阅正式审计报告,已将恒方合成的空调机组和久盛交联的叉车予以剔除。二是完善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质量的考核机制,在采购相关服务时明确工作标准和要求,以及相关违约处罚内容,并严格执行。三是加强与第三方审计机构的对接,明确审计具体标准。加强对企业的申报指导,明确申报范围。

该项任务已完成整改。

下一步,兰溪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委将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巡察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紧紧围绕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确保整改问题解决到位。二是全力以赴推进后续整改。持续加大整改工作力度,深刻反思、深挖根源,及时把巡察整改转化为推动制度管理,改进工作作风的契机,奋力推动全局工作迈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三是坚定不移扩大整改成果。充分运用市委巡察反馈,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主动开展“回头看”,巩固和提升整改效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王斌,电话:0579-88895468;电子邮箱:102013315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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