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 信息索引号:

    11330781691281859G/2023-105873

  • 主题分类:

  • 体裁分类:

  • 文件名称:

  • 信息名称:

    中共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委员会关于十五届市委第三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发布机构:

    市行政执法局

  • 发文字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信息有效性:

中共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委员会关于十五届市委第三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点击关闭详细目录信息

发布时间: 2023-06-30 09:25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10月10日至12月26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3年2月27日,市委巡察组向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统一思想,提高站位。针对市委第三巡察组提出的33个问题,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诚恳接受、直面不足、坚决落实,先后3次召开党委会进行专题研究,查摆问题,剖析原因,深挖根源,进一步统一思想、端正态度,认领各项整改任务。二是细化措施,压实责任。迅速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分解整改任务,细化整改举措,严把时间节点,务求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三是健全机制,巩固成果。立足标本兼治,长效巩固,努力做到边整改,边巩固,梳理既有规章制度,先后完善修订多项制度,重点做好规范化工作,找出漏洞、补齐短板、防患未然,形成一批常态化、长效化的机制举措,防止问题反弹复发,全面巩固整改成果。

巡察反馈后,对市委巡察组巡察反馈的问题33个,目前已经完成整改33个。在巡察整改工作中,给予组织处理15人,其中警告1人,诫勉1人,书面检查4人,批评教育8人,提醒谈话1人;建立完善制度11项;清退款项84.15万元。

一、关于“‘发展要安全’的理念还需进一步强化”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制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提质提效工作的通知》,局领导班子多次听取并布置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切实筑牢安全生产底线。二是对2021年7月临时雇工发生意外事件中存在多支付当事人1377.23元费用的情况,已对相关负责人作出批评教育处理,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处理。三是严格按照《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拆违及整治用工管理暂行规定》,通过当天完成用工清单核算、现场核查等形式,规范拆违用工管理,确保廉洁高效。四是一季度不定期开展现场用工督查30余次,未发现安全生产问题。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二、关于“落实垃圾分类工作与上级要求仍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增设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服务中心事项已获批复;启动“十大场景”专项整治行动,完成邮政快递行业和教育系统垃圾业务培训。二是结合省高标准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创建,新增7个小区大件(装修)垃圾暂存点。三是启动2023年农村环境“六整治、六提升”行动,完成第一度督察考核和星级村评定。四是制定原灰资源化利用方案,已报市政府待批复。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三、关于“执法改革融合度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争议协调、案件移送等执法协作机制。整改期间牵头组织执法事项协调2起,开展线上案件移送7件,建立“检执联动”联络室。二是全面贯通“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平台。整改期间累计线上执法协同77次,处置违法线索2354条,处置率100%。三是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开展“一场五方”“一圈六方”等各类“综合查一次”执法检查,整改期间累计开展1228次,减少企业干扰709次。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四、关于“人员素质与改革要求不适应”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综合执法人员执法业务年度培训计划,整改期间累计培训20次;成立综合执法培训基地,建立专业执法领域师资38名,成立执法人才库26人;编制综合执法事项案例指引,整理汇总兰溪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裁量基准汇总清单;持续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揭榜认领活动。二是统筹整合全市法制审核力量,建立法制审核中心;出台《兰溪市县乡法制联合审查制度(试行)》。组建由25名专家组成的兰溪市法制审核专家库,建立由5名专业审核人员组成的法制审核中心,16个乡镇(街道)分别已成立法制联合审查组,开展市乡法制审核业务交流培训会1次,法制联合审查重大疑难案件1起。三是按照司法局出台《兰溪市关于促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2023-2025)》,发动72人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考试线上机构培训,60余人报名参加2023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五、关于“执法力量下沉还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考核,推动执法力量下沉。按照《兰溪市市直部门下沉乡镇(街道)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实行乡镇(街道)、派出部门双重赋分考核机制,乡镇(街道)参照《乡镇(街道)干部“四模五维”积分量化考核暂行办法》执行,派出部门按本单位考核规则确定;完成全市下沉人员2022年度公务员年度考核和平时考核。二是做强一支队伍管执法,推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严格落实《兰溪市“双向互动、执法协同”执法联络员制度》《兰溪市推进“综合查一次”工作实施方案》等制度,自2022年7月15日行政处罚权赋权乡镇(街道)实施以来,查办各类违法案件5418起。三是调研指导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并提出建议;督促乡镇(街道)落实周例会和联合执法行动,按时上报工作周报及案卷清单。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六、关于“执法水平有待提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在整改期间先后召开局系统法制业务培训交流座谈会、“法制沙龙”系列第一期主题活动等各类业务培训3次,开展高频揭榜执法指引10次,完成典型案例汇编9篇。二是严格法制审核“关口”,完成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覆盖率100%。三是已对同一时间完成2个案卷笔录的2名执法队员作出批评教育处理,对未按《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容环卫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2021版)》作出超标准处罚决定的2名执法队员作出责令书面检查处理。四是召开全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专题培训会,要求全局执法中队严格遵循程序,准确分析案件事实,规范使用《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实施规则》。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七、关于“城市管理的‘绣花’功夫不够纯熟”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构建“全员创建”新模式,制定出台《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落实路段责任工作方案》,召开局系统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部署会,建立“主要领导总指挥、分管领导包片区、执法队员抓路段”的三级工作责任制,每周三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晨查活动,每周四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全员创建日”,按照定人定岗、定时定责要求,施划责任区域134个。二是制定《文明创建攻坚每月主题整治行动安排表》,按照“一月一主题”模式有侧重地开展阶段性创建工作。三是已落实到城投市政养护公司各班组对各社区、路段进行裸土补种,按季节要求进行绿化修剪;对公园设施维护及时督查修缮,发现一处完成一处。四是每月配合社区开展“门前五包”责任制督查考核,通过评选优秀商户切实增强沿街门店和市民群众的文明意识。五是督促第三方保洁公司对城区主次干道、施工道路、拆违改造小区等重点点位加强道路冲洗、洒水作业,雾炮车对城区进行防尘作业。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八、关于“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未应收尽收”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环卫规费征收制度和“收费管理细则”,探索建立智慧环卫收费平台,加强规费征收的必要性、普遍性、合法性宣传。二是建立与属地征收单位信息联动机制,要求社区、城中村、物业小区等属地征收单位进一步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用收取率。三是倒排规费追缴时间,整改期间83.69万元已全部追缴完成。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九、关于“党委主体责任没有完全压紧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确定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二是制定下发局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三是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局党委年度工作报告和领导班子实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并按照上级要求抓好落实。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十、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存在形式主义,上报材料存在敷衍应付现象”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以便签形式下发《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二是第一季度按时定期召开舆情信息专题研判会,对一季度局系统的舆情态势、存在问题等系统分析研判。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十一、关于“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范水平还有待提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在整改期间召开局系统一季度舆情分析研判会,汇报研判一季度重大舆情风险,并就二季度舆情管控工作进行部署。制定《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网络舆情处置应急预案》,形成舆情处置闭环管理。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十二、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够规范,制定学习方案不够认真严肃,记录存在明显抄补现象”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2018年以来不规范记录和补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2名工作人员作出批评教育处理,进一步提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严肃性和规范性。二是严格落实《关于印发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范化清单及学习流程图的通知》。三是每月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一次,及时做好学习资料及交流发言材料的记录整理存档和会议记录,完善学习台账。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十三、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市委宣传部下发的相关学习要求确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保证学习的有效性。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十四、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和表率作用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拓宽理论学习渠道,第一季度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前往横山革命烈士纪念地参观见学,祭奠革命先烈,厚植红色情怀。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十五、关于“利民举措未落细”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将“三色单”三步工作法纳入了本年度执法办案考核办法。在整改期间完成了《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包容免罚”清单(第一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完成报送《兰溪市第一批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进一步扩容“首违不罚”“轻微违法不罚”事项清单。开展每周三常态化文明创建晨查和周四“全员创建日”活动,以劝导等柔性手段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二是持续推进与市公安交警部门衔接,及时将拖车信息传递车主,让违停车辆处置更加人性化。三是强化与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创建办、市城投集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规范人行道停车泊位施划的流程和标准,优化被行道树、垃圾桶、路灯等市政设施阻挡的不合理停车位;持续清理用于私占车位的路障、广告牌等物品,切实规范人行道车辆停放秩序,提高市民出行便利度。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十六、关于“为民解忧实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三江路、和平南路等餐饮聚集地及人民路噪声扰民频发路段的巡察监管力度,开展噪音扰民、餐饮油烟专项整治行动,检查餐饮店铺60余家,均已安装并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二是通过上门送服务、入户做宣传的形式,提高商户对油烟排放、噪声污染等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认知,增强市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在整改期间共发放各类宣传手册300余份。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十七、关于“便民服务还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每月初向财政局申请拨款退卡备用金,每周一、周四与窗口单位对接,整理归档退卡明细表;二是实行公共自行车退费经办人员ABC轮岗制,每周二、周五办理集中退卡支付,除遇会计核算中心月底和月初支付系统关闭的特殊情况外,确保市民在5个工作日内收到退卡款项。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十八、关于“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办理虚构案件的主办人员1人作出警告处分,协办人员1人诫勉处理。二是落实“一把手”周一听信访制度,对投诉信访举报的问题落实闭环。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十九、关于“较多工作未形成闭环”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云山街道费龙口工程渣土消纳场已于1月正式投入运行,成立渣土办并实体化运作,配合资规局查找我市可建设工程渣土消纳场场地;印制下发3000余册《兰溪市建筑垃圾工作服务手册》;62处项目工地在渣土办督促下编制好《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并送执法局备案;做好工程渣土的处置(清运)核准和批后监管工作,在整改期间共查处办理建筑垃圾分类相关案件23起,处罚金额28.31万元。二是经与城投集团绿化公司复核,城市环线开口移植乔木其中的104株乔木除9株死亡外,其余95株分别迁移至绿化公司桃花坞临时苗圃16株、姚家枢纽苗圃88株。已对原分管苗木移栽的园林绿化管理处副主任作出责令书面检查处理,对原园林绿化管理处主任批评教育处理。三是考察学习市公安局关于暂扣物品规范管理的先进经验,研究制定《先行登记保存、扣押及罚没物品管理办法(试行)》;完善《犬只抓捕收容管理办法》,落实专人每日记录《犬类巡查抓捕台账》和《犬类出入库登记台账》。适时改造犬类收容场所,对收容所大部分犬只进行单独圈养以保障收容犬只健康状况。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二十、关于“部分干部工作不够细致”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政治处、督查科、机关纪委、办公室等科室经常性开展联合督查,确保制度执行到位。二是已催促城投市政养护公司退还多付的养护费。整改期间已对经办人员作出责令书面检查处理,审核人员批评教育处理。三是建立健全园林、环卫考核机制,严格落实按照相关流程拨付服务费。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二十一、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要求完成全局公车自查,全局所有公车均已喷涂执法标志标识。二是重新修订《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车辆使用管理办法》,从使用范围、调度管理、维护保养等方面切实规范车辆管理。三是已组织驾驶员和车辆管理责任人学习车辆使用管理办法。四是建立公车“一车一档”材料,健全用车审批、车辆维修保养程序。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二十二、关于“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未落到实处”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核对资产账目与资产系统卡片,对资产类别有出入的完成卡片类别或调整财务记账凭证。二是待市国资办完善本市《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后我局参照执行。三是安排专人开展对局属各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二十三、关于“部分预算项目执行绩效偏低”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垃圾焚烧处理费项目全年预算安排,截至三月底,执行率已达25%;“新建公厕”项目已在图纸设计及工程预算编制阶段。二是截至4月初全年项目预算执行率为18.22%,综合全年预算执行计划方案,项目支付进度正常。为进一步提高全年项目执行率,已督促项目实施科室、单位加快项目实施、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进度。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二十四、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3年民主生活会开展时,按照巡查要求,领导班子成员敢于揭短,互相有针对性地提出批评意见。二是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局系统政治学习和改进学习组织形式的通知》,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二十五、关于“机关党建工作开展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在整改期间召开机关党委工作会议,分析“机关党建工作开展不规范”事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工作重要指示和《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机关党建重要论述》;二是已对伪造会议记录的相关人员作出责令书面检查处理;三是制定2023年度机关党委学习工作计划,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规范机关党建开展。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二十六、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委会学习《中共兰溪市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意见》。二是完成制订《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试行)》。三是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二十七、关于“会议记录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在整改期间共召开局党委会17次(含浙政钉线上3次),均已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二是明确由办公室一名中层同志作为党委会专职记录员,使用专门记录本进行会议记录和会议签到,及时整理会议纪要等材料并定期检查,同时已完成对专职记录员进行定期业务培训。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二十八、关于“‘一把手诺廉’未诺行合一”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下发《关于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的通知》,成立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把手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分工,并签订亲清政商关系承诺书。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二十九、关于“执法局干部职业认同感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日常检查和考核,及时发现、培养年轻干部。二是通过制定培训计划、创新培训方式、完善考核办法等措施,从根本上提升基层队员办案能力,克服畏难心理。三是进一步健全领导联系基层中队的工作制度,及时下发《关于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的通知》,要求分管领导和负责人正式谈心谈话不少于一次。四是按照借用期限,及时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借用工作人员备案表》。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三十、关于“以案促改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每季度开展重要岗位、重点领域人员谈心谈话工作。二是组织开展“会前一刻钟”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学习《年轻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选编》。三是在整改期间下发《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试行)》,组织开展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学习培训,切实提升执法办案规范化水平。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三十一、关于“干部选任资料不完整”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兰溪市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相关选人用人制度文件。二是进一步规范人事管理,强化对干部选任的全流程监督,做好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台账资料的归纳整理。三是已对人事管理负责人批评教育,分管领导多次对初次负责人事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提醒强调,相关工作人员也积极参加市委组织部人事管理相关业务培训。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三十二、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选人用人工作规范指引》等制度规定,树牢选人用人的规矩意识,按照条件、资格、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做到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二是加强对人事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提高认识工作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对干部提拔选任工作流程做到了然于胸。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三十三、关于“办公室用房超标问题还未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已全面开展局系统办公用房情况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已完成即时整改。完成局领导办公用房整改。二是由局机关各科室、执法中队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再次开展办公用房面积核查,确保办公用房面积全部符合标准。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下一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将继续认真贯彻巡察要求,立足“管长远”,以驰而不息、久久为功的韧劲和“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纵深推进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坚持常抓不懈,纵深推进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反弹回潮”,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强化跟踪问效,确保巡察问题整改到位、相关要求贯彻到位、党纪党规执行到位。二是注重标本兼治,健全制度机制。坚持“当下治”与“长久立”相结合,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全域排查梳理日常管理工作中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切实做到治标又治本,推进市委巡察成果长效化运行。三是注重成果转化,夯实整改成果。把整改工作同全面从严治党有机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有机结合起来,着力通过巡察问题整改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锤炼忠诚干净的执法队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9-8890628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