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6-25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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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医疗机构设置人申请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依法予以注销,现将注销名单公告如下:兰溪市人民医院城东院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号:PDY10044033078111A1001地址:兰溪市云山街道郭宅街8号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特此公告。
下列医疗机构设置人申请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依法予以注销,现将注销名单公告如下:
兰溪市人民医院城东院区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号:PDY10044033078111A1001
地址:兰溪市云山街道郭宅街8号
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