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人口一次性就业补贴

发布时间:2023-06-19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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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补贴对象:协作地区脱贫人口。

    2、补贴条件:2022年1月1日后首次来金华市就业(以参加社会保险为准),并依法连续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或工伤保险费3个月以上。

    3、补贴标准:一次性3000元/人。

    4、申请材料:(1)《脱贫人口一次性稳岗就业补贴申请表》份(附件7);(2)补贴对象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5、办理流程:由符合条件人员填报相关表格,经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受理、审核、审批后拨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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