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人口一次性交通费补贴

发布时间:2023-06-19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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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补贴对象:协作地区脱贫人口

2、补贴条件:2022年1月1日后首次来金华市就业(以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工伤保险为准)。

3、补贴标准:一次性1000元/人。

4、申请材料:(1)《协作地区脱贫人口一次性交通费补贴申请表》一份(附件3);(2)补贴对象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5.办理流程:由符合条件人员填报相关表格,经就业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受理、审核、审批后拨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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