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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通知
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溪市癌症防治行动三年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兰政办发〔2023〕16号
主动公开
有效
发布时间: 2023-06-01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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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兰溪市癌症防治行动三年实施方案(2023—2025年)》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兰溪市癌症防治行动三年实施方案
(2023—2025年)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健康浙江2030行动纲要》《浙江省肿瘤诊疗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22—2024年)》《浙江省居民癌症防控行动工作方案(试行)》(浙卫办疾控发函〔2022〕10号)精神,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浙江行动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市癌症防治工作,规范开展重点癌症筛查及早诊早治项目,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大健康、大卫生观念,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施策、科学防控;创新体制机制和工作模式;普及健康知识,强化癌症预防筛查、早诊早治和科研攻关;集中优势力量在癌症发病机理、防治技术、资源配置、政策保障等关键环节取得重点突破,有效减少癌症带来的危害,打造中国居民癌症防控行动“兰溪模式”,为共建健康兰溪奠定重要基础。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癌症防控行动的实施,逐步构建高水平县域癌症防控体系;健全“市-乡-村”三级癌症防治网络;启动覆盖全市16个乡镇(街道)57.48万人口的多癌联合筛查项目;癌症筛查、早诊早治和规范诊疗水平显著提升,重点癌症发病率、死亡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百分点逐年提高,患者疾病负担得到有效控制。
三、主要任务
(一)构建全周期全过程县域癌症防治体系
夯实“市-乡-村”三级癌症防治网络,建立由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的兰溪市癌症防治体系,逐步形成规范化、长效化的癌症防治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专业防治机构、医共体牵头医院技术带动作用,提升我市癌症规范化诊治能力,形成上下联动、分工协作、中西协同、医防融合的全方位服务模式。建成浙江省县域癌症防控试点县市,完善肿瘤登记监测制度,为癌症防治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二)实施覆盖全市城乡居民多癌筛查项目
制定一套规范、科学、可行的县域多癌筛查及早诊早治标准,实施目标人群肺癌、上消化道癌、结直肠癌、肝癌、乳腺癌、宫颈癌的联合筛查项目。2023年选取部分乡镇(街道)试点实施,到2024年实现乡镇(街道)筛查全覆盖。对筛查出的高危人群,开通诊疗绿色通道,优化服务流程,为其提供“防、筛、诊、治、康”全程闭环高质量服务。做好特困、低保等特殊人群癌症患者建档立卡工作,根据筛查疾病不同程度,分类别提供一定的专病诊疗救助服务。
(三)建设国家标准化癌症筛查信息管理平台
实现与“中国居民癌症防控行动”平台数据对接以完成居民筛查报告和检查结果的自动上传,实现医生线上平台提供报告解读服务。开展癌症防治核心知识科普宣教、“中国居民癌症防控行动”平台推广,建设具有癌症风险因素测评、高危人群选定、临床筛查、中医辩证、早诊早治、随访管理等信息化功能的管理平台,推进大数据应用研究,提升生存分析与发病死亡趋势预测能力,实现居民全方位、全周期健康管理服务。
(四)开展肿瘤防治中医药关键技术现代化研究
充分发挥中医“治未病”作用,综合运用现代诊疗技术和中医体质辨识等中医检测方法,早期发现高危人群,积极开展癌前病变人群的中西医综合干预,逐步提高癌症患者中医药干预率。采用校地合作模式,依托国内权威科研机构和知名高校,开展多维度中医药关键技术研究,推动中医药制剂研发转化与临床应用,探索符合中医理论的癌症诊疗新模式。
(五)建设县域标准化、高质量生物样本库
依托兰溪市开展多癌筛查的宝贵资源,抢占疾病生物样本库建设的先机,构建医学标准化、高质量的县域生物样本库,转化医学资源,为科研、医药、临床提供生物样本的储存空间,为各类基础科学研究和临床试验提供平台,为个体化的精准医疗奠定坚实的基础,最终实现对疾病和特定患者进行个性化精准治疗的目的。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准备阶段(2023年2-4月)
制定《兰溪市多癌联合筛查及早诊早治实施方案》(见附件1),启动兰溪市多癌联合筛查与信息平台建设。根据《城市癌症筛查早诊早治项目技术方案(2022版)》要求,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工作举措。完成浙江中医药大学-兰溪市中医院癌症防控产学研平台建设。开展全国肿瘤防治宣传周系列活动,普及癌症防治核心知识。
(二)推进实施阶段(2023年5月-2025年10月)
签署签订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省肿瘤医院-兰溪市政府三方《癌症防控战略合作协议》。组织实施目标人群多癌种筛查,完成兰溪市多癌联合筛查与随访信息平台建设,完成国家级肿瘤登记监测点申报工作,完成“国家标准化癌症筛查推广与管理中心” AAA级管理中心及生物样本库建设工作。通过举办继续教育培训班,针对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综合业务能力。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5年11-12月)
根据《城市癌症筛查早诊早治项目技术方案(2022版)》的要求,进行关键技术指标质量评估,完成项目终期工作总结报告,为下一步实施目标人群癌症防治工作提出科学建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管理
成立兰溪市癌症防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2),建立癌症防治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各部门、乡镇(街道)形成工作合力,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将癌症筛查及早诊早治项目工作列入政府重点工作,将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各乡镇(街道)、部门年度综合考核内容。
(二)强化统筹协调
强化《癌症筛查及早诊早治项目实施方案》《健康浙江2030行动纲要》与《浙江省肿瘤诊疗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22—2024年)》等技术路径的有效衔接,确保协调统一。突出以影响群众健康较大的重点癌症防治为抓手,统筹推进癌症防治体系和工作机制建设。
(三)落实保障措施
建立癌症防治工作进展情况保障、跟踪机制。各部门落实相应保障政策与措施,政府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市卫生健康局成立专家委员会(见附件3)做好技术指导,追踪督促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针对防治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阶段性评估,综合评价政策措施实施效果。
(四)持续宣传教育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发挥主观能动性,利用网络、电视、广播等媒体平台,广泛开展癌症筛查及早诊早治项目相关政策和防癌健康知识宣传,扩大癌症防治行动社会影响力,帮助广大居民树立癌症的“三级预防”理念,培养良好的生活方式。
附件:1. 兰溪市多癌联合筛查及早诊早治实施方案
2. 兰溪市癌症防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3. 兰溪市癌症防治行动专家委员会名单
4. 兰溪市多癌联合筛查和早诊早治工作专家组名单
附件1
兰溪市多癌联合筛查及早诊早治实施方案
(试行)
为贯彻《“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健康浙江2030行动纲要》《浙江省肿瘤诊疗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22-2024)》精神,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浙江行动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市癌症防治工作,规范开展多癌(癌症包含肺癌、上消化道癌、结直肠癌、肝癌、乳腺癌、宫颈癌六类癌症)联合筛查及早诊早治项目,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健康中国行动的总体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探索科学可行、高性价比且适合我市实际的癌症筛查及早诊早治技术方案和管理模式,破解因癌致贫、因贫无治的困境,逐步形成规范化、长效化的癌症防控工作机制,构建全周期全过程县域癌症防控体系,发挥中医药关键技术在肿瘤防治中的重要作用。
二、工作目标
2023年试点开展多癌种联合筛查,到2024年各乡镇(街道)第一轮筛查全覆盖,到2025年,多癌种联合筛查的模式已成熟,癌症防控体系建成,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兰溪经验。
三、工作内容
(一)人群选定
筛查对象的选定条件:①本市户籍或常住人口。②“四癌”(肺癌、上消化道癌、结直肠癌、肝癌),年龄45~74岁之间(以身份证出生年月为准);妇女“两癌”(宫颈癌、乳腺癌),年龄35~64岁之间(以身份证出生年月为准)。③无严重心、脑、肺、肾器官功能障碍。④具备完全的行为能力并自愿参加该项目。
(二)组织实施
1.“四癌”筛查:采取组织性筛查和机会性筛查两种方式开展筛查。组织性筛查由各乡镇(街道)每年选定1/5的目标人群,以村(社区)为单位进行组织动员到集中筛查点,由各医共体院区负责高危人群判定工作。机会性筛查由各筛查对象自主前往就近的筛查机构或者通过扫码“中国居民癌症防控行动”二维码填写个人信息,对平台判定为高风险人群由筛查机构通知其前往指定医疗机构做进一步检查。两家医共体牵头单位负责辖区内癌症筛查技术指导、质量控制和诊疗随访工作。
2. 妇女“两癌”筛查:按照《浙江省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工作方案》(浙卫办〔2022〕22号)实施,根据计划安排由各乡镇(街道)动员目标人群前往医共体院区进行高危评估、诊疗等,由市妇幼保健院负责技术指导,各医共体院区承担具体筛查工作。
(三)筛查方法
根据《兰溪市多癌联合筛查和早诊早治技术方案》实施,由各医共体及院区负责辖区内高危人群的判定、临床筛查。
(四)样本管理
为整合利用癌症筛查人群的生物样本及信息资源,建立生物样本库,开展癌症的基础、预防与临床转化医学研究。在符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要求、医学伦理及筛查对象自愿知情同意的前提下,两家医共体牵头单位负责生物样本规范化采集、预处理、转运和存储,严格样本使用审批流程,规范样本三级管理制度。
(五)数据管理
依托AAA级“国家标准化癌症筛查推广与管理中心”,整合全市重点癌症筛查、治疗、发病、死亡数据信息,加强县域癌症防控体系全周期全过程数据平台管理。建立数据备份和容灾机制,明确数据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建立数据保密制度,确保数据安全规范使用。
(六)早诊早治
各级医疗机构开设绿色就诊通道,对通过筛查发现的异常人群,参照《城市癌症早诊早治技术方案》做好进一步诊疗,加强综合诊疗能力提升,保障医疗质量安全。
(七)随访管理
1. 依托AAA级“国家标准化癌症筛查推广与管理中心”负责制定项目随访工作方案,编写项目工作手册,组织开展随访信息平台应用技术培训。对承担随访任务的单位进行统一管理,对随访工作进行质量控制与督导。
2. 两家医共体牵头单位负责辖区内随访工作的组织实施、技术指导及管理;统筹医共体内随访队伍资源,做好风险人群、癌前病变和癌症患者的随访管理。
3. 医共体成员单位根据要求开展随访工作,提供健康教育和康复指导,及时上报相关数据信息。
4. 疾控中心完善肿瘤登记和死因监测制度,加强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每季度开展肿瘤发病、死亡漏报调查工作,督导各医共体单位降低肿瘤患者漏报率。根据质量控制需求,定期提供相应数据库匹配风险人群肿瘤发病与死亡信息。
(八)卫生经济学评价
按照《兰溪市多癌联合筛查及早诊早治技术方案》中卫生经济学评价要求开展卫生经济学评价工作,确保成本和效果数据质量,开展项目终期成本效果和成本效益分析。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兰溪市癌症防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协同卫健、财政、人社、医保、编办、融媒体中心等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要求,落实管理职能。市卫生健康局成立工作专家组(见附件4),建立定期会商机制,推动工作落实,确保筛查工作成效。
(二)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癌症防治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广泛动员群众主动参与多癌筛查,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及时总结、推广多癌筛查试点工作中的经验亮点、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营造全域覆盖、人人知晓的氛围。
(三)加强质控评价。根据工作要求严格开展质量控制,核查问卷符合率、一致率。对部分血样、组织病理结果开展复核,评价结果一致率,定期通报阶段性进展情况。
(四)加强经费保障。政府加大经费保障力度,确保经费及时到位、专款专用。做好年度绩效评价,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和质量拨付经费。项目承担单位制定经费使用办法,专款专用,规范使用。
附件2
兰溪市癌症防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单玲琳
副组长:郭玉钧(市府办)
蓝 峰(市卫生健康局)
成 员:鲍艳君(市委编办)
丁嘉露(市融媒体中心)
陈明哲(市科技局)
张海湘(市财政局)
毛旭嘉(市人力社保局)
方锡龙(市卫生健康局)
杨晓惠(市医保局)
洪云洪(市科协)
各乡镇(街道)卫生健康工作分管领导
兰溪市癌症防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局,由方锡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郑卫方、王宝权任办公室副主任。市卫生健康局各科室、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妇幼保健院、各医共体牵头单位及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以上部门人员如有变动,由接任人自然接替,不再另行下文。
附件3
兰溪市癌症防治行动专家委员会名单
为切实做好兰溪市居民癌症防治行动工作,科学、规范、高效、有序推进,特设立兰溪市癌症防治行动专家委员会,设若干专业组如下:
一、技术顾问组
组 长:陈万青
副组长:代 敏 张苏展 杜灵彬
成 员:吴夏秋 王 乐 朱 陈
负责各类技术方案的论证指导,开展现场工作技术指导与技术支撑,负责癌症防治工作前沿科研、进展研判。
二、行动管理组
组 长:方锡龙
常务副组长:王宝权
副组长:屠元星 郑卫方 姜锡能 杨来斐
成 员:市人民医院医共体和市中医院医共体公共卫生管理中心分管领导、主任及各医共体院区负责人
负责癌症防治专项行动工作组织与管理,制定兰溪市工作实施方案。负责全市癌症防治行动有关资料整理、信息化建设和数据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工作对接与健康宣传工作。
三、技术专家组
组 长:郑卫方
副组长:赵顺金 诸葛文嵩
成 员: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妇幼保健院相关癌症筛查领域专家
负责制定多癌筛查、诊疗和随访技术路线。建立专家会诊制度。制定多癌筛查各环节质量控制技术方案。制定诊疗患者绿色通道工作制度。制定生物样本管理技术方案,制定生物实验室和生物样本库安全职责并落实,建立生物样本出入库的三级管理与审批制度。
四、质量控制组
组 长:姜锡能
副组长:蒋丽丹 章日升 施昕
成 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人民医院医共体和市中医院医共体公共卫生管理中心、医疗质量管理中心专业人员
负责收集整理有关癌症防治相关工作指南和技术方案。完善、修订、更新各癌种筛查技术路线,指导各筛查承担机构现场筛查工作,组织开展肿瘤发病与死亡漏报调查与评价。
五、综合保障组
组 长:茅晓波
副组长:王丽平 夏旭成
成 员:李 丽 朱庆军 胡育军 潘晓明 徐天玮
丁卫旭 吴国军
负责癌症防治行动工作各项工作保障。资金经费管理,物资、耗材、设备及基建项目的管理与督导,规范人、财、物的管理。
附件4
兰溪市多癌联合筛查及早诊早治工作专家组名单
一、技术顾问组
组 长:陈万青
副组长:代 敏 张苏展 杜灵彬
成 员:谭永忠 林建江 宋章法 张永生 陈宏达
杜金林 沈 忠 吴夏秋 王 乐 朱 陈
联络员:王 乐
二、行动管理组
组 长:王宝权
副组长:章日升 施 昕 杨来斐 姜锡能
成 员:诸葛文嵩 水胜前 吴素华 徐慧芳 蒋春花
叶 青 郑慧君 杨 霞 徐锡丰 卢中华
余晓军 董 浩 洪 静 邵燕静 叶伟松
宋壮志 洪 静 周家风 张卫江 陶向东
陆雄海 陈晓华 严轶斌 高一飞 沈晓飞
联络员:陈文国
三、筛查专家组
组 长:郑卫方
副组长:姜锡能 章日升 施 昕 杨来斐
成 员:诸葛文嵩 童 锋 陶茂根 徐慧芳 王 征
汪卫平 王积东 聂瑞瑾 严新华 舒光稚
陈海浪 李红晨 水跃翔 胡俊杰 吴小芬
李 亮 徐少真 柳维正 徐根隆 唐海飞
胡建生 吴震宇 曾添福 蒋春花 郑慧君
叶 青 叶云妹 赵少威 邵银仙 周正辉
王璞良 蒋文良 张淑芬 蒋继东 吴经宁
王 蓓 江育才 王英臣 徐美慧 胡立翔
蒋丽丹 吴小芬 童丽芬
联络员:胡立翔
四、诊疗专家组
组 长:屠元星
副组长:赵顺金 章连新
成 员:诸葛文嵩 王 征 童 锋 吴顺营
汪卫平 李红晨 水跃翔 王积东 陈海浪
李 亮 马小艳 徐少真 柳维正 蒋 波
胡建生 吴震宇 金 燕 吴小芬 杨惠芳
邱剑奇 陈倚天 曾添福 叶 青 杨 霞
叶云妹 周正辉 蒋志再 邵银仙 范少东
蒋继东 王 蓓 张淑芬 王璞良 叶树花
章玲艳
联络员:曾添福 叶 青
五、质量控制组
组 长:姜锡能
副组长:杨来斐 蒋丽丹 蒋春花 郑慧君 曾添福
叶 青
成 员:童舜谊 卞静艳 王 芳 姜艳余 蓝柳豪
陈卫明 王孝华 刘 巍 钟自泱 吴小苹
吴恋霞 汤洪芳 赵晓英 金永洪 童 丰
章一军 尹 易 钱 璇 周晓丹 唐旭东
范建琼 童兰丹 张燕玲 李 超
联络员:蒋丽丹
六、信息保障组
组 长:夏旭成
副组长:王丽平 金丽萍 朱庆军 胡育军
成 员:丁卫旭 吴国军 潘晓明 宋金军 施伟光
徐国良 徐天玮 陈 刚 丁 健
联络员:吴国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