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5-04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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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部署,分解噪声污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责任,4月27日上午,兰溪市召开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噪声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部署会,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及《兰溪市2023年噪声污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部署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兰溪市副市长蒋万平、各相关单位及各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生态环境兰溪分局局长金艳烽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后简称噪声法),着重讲解《噪声法》的各项法条及法律责任,并根据已印发的《兰溪市2023年噪声污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梳理各相关单位的分工职责,作全面动员部署。市建设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经济开发区就前期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作表态发言。
蒋万平副市长强调:
一要高度重视,增强紧迫感。目前噪声污染是群众重点关注的问题之一,要深刻领会本次行动的重要意义,站在“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高度,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改善我市声环境质量,提高我市对优质项目和人才的吸引力。
二要统分结合,增强凝聚力。市级层面已成立工作专班,组建“一办四组”,各对应的牵头部门要进一步细化方案,统筹推动各节点工作按时序推进,按照“宁可抓重不可抓漏”理念,全面梳理问题清单,大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久诉未结的典型问题,逐个落实整改销号,并提高安全意识,严格落实安全治噪措施。
三要保障到位,增强持久力。各责任单位要全面构建主要领导亲自谋划,分管领导具体协调,业务科室真抓实干的工作格局,压紧压实工作责任,落细落实工作要点,公开监督电话,及时受理、及时回应群众涉噪信访,做到“件件有回应,事事有着落”,并进一步抓好新《噪声法》的宣贯,各职能部门、乡镇(街道)协同推进,全力做好治噪氛围营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