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 部门文件
  • 信息索引号:

    113307817549261091/2023-104723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石油与天然气

  • 体裁分类:

    通知

  • 文件名称:

    关于调整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 信息名称:

  • 发布机构:

    市发展和改革局

  • 发文字号:

    兰发改【2023】4号

  • 成文日期:

    2023-03-1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登记号: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关于调整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点击关闭详细目录信息

发布时间: 2023-05-11  16:46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兰溪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天然气省级门站价格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浙发改价格〔202230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调整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

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为4.619/立方米,此价格是最高销售价格,经营企业不得突破,但可视其成本及经营情况适当下浮。执行时间为2022111日(用气时间)至2023331日。

2022年4月1日至10月31日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按2021年供暖季价格执行

、相关要求

你公司妥善做好与用户的价格结算工作,同时认真做好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天然气价格调整政策顺利实施。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

 

兰溪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31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