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节水型企业 助力节水兰溪
发布时间:2023-04-06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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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经信局深入贯彻落实省经信厅《关于开展节水型企业建设工作的通知》(浙经信资源〔2017〕31号),在热电(垃圾焚烧)、纺织(印染)、化工、医药等耗水行业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活动,树立了一批行业内有代表性、产品结构合理、用水管理基础较好、用水指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的节水标杆企业典范,引导其他企业向标杆企业对标达标,推进节水型企业建设。
2022年,我市浙江天一堂药业有限公司、浙江七星纺织有限公司、兰溪五丰冷食有限公司3家企业被评为2022年度节水标杆企业,浙江鑫兰纺织有限公司、浙江长隆纺织有限公司、巨江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凤登绿能环保股份有限公司4家企业被评为省级节水型企业。
今年,经信局将持续推进节水型企业建设,将年用水量3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企业列入市级节水型企业创建计划,从市级节水型企业中,推荐一批节水指标好、节水效果明显的企业参加省级节水型企业、省级节水标杆企业评选。同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获得“省级节水标杆”称号的企业奖励30万元,对获得“省级节水型企业称号”的奖励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