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81742940229E/2023-104381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04-28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3-04-28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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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2023年度浙江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兰溪市2023年度浙江省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于2023年4月20日在(http://www.lanxi.gov.cn/art/2023/4/20/art_1229288880_47592.html)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7天的公示期,截至4月26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兰溪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邮编:3211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972509146@qq.com。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方 凯 89019164(绿色化)
高 明 88138757(智能化、产业链协同项目)
兰溪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