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柏社乡农村村民建房规范二十八条》(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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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柏社乡农村村民建房规范二十八条》(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
柏社乡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3-04-28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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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社乡农村村民建房规范二十八条》(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3月23日在(http://www.lanxi.gov.cn/art/2023/4/28/art_1229288169_4090073.html)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7个工作日的公示期,截至4月3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柏社乡人民政府,邮编3211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847467588@qq.com。
联系人:钱晓平 联系电话:0579-88132014
柏社乡人民政府
2023年4月3日